menu

18歲兄闖房企圖性侵未成年妹|父親及時阻止 3大原因獲緩刑

最新焦點

廣告

台灣屏東恆春發生一宗震驚社會的亂倫案件,一名18歲男子竟然企圖對未滿14歲的親妹妹進行性侵犯。事件發生在2024年12月15日,當時受害女童正在房間內獨自玩手機,卻遭遇兄長闖入房間強行脫衣企圖性侵。幸好父親及時聞聲趕至阻止,才避免了更嚴重的後果發生。案件經過法庭審理後,男被告最終獲判有期徒刑1年10個月,但可緩刑4年。這宗家庭內部的性侵案件不僅震撼了當地社區,更引發了社會對家庭保護機制的深度反思。

18歲兄長闖房企圖性侵親妹

根據法庭文件顯示,案發當日18歲的男被告發現未滿14歲的胞妹獨自在房間內玩手機,竟然起了歹念闖入房內。男被告首先脫下自己的褲子和內褲,接著強行脫下胞妹的褲子,企圖對她進行性侵犯。受害女童立即進行抵抗並大聲呼叫求救,她的呼救聲驚動了在家中的父親。父親聽到房間內傳出的爭吵聲後,立即趕到現場查看情況,及時阻止了兒子的犯罪行為,避免了更嚴重的傷害發生。事後這名父親選擇到警署報案,儘管兒子的性侵行為未能得逞,但仍然要面對法律制裁。

男被告當庭認罪表示懊悔

案件在屏東地方法院進行審理期間,男被告在法庭上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並且表示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深深的懊悔和後悔。他在庭上坦承自己的錯誤,並且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與此同時,受害的妹妹在法庭上表明願意原諒自己的兄長,她強調這次事件並沒有對她的日常生活造成太大的影響。受害人更希望法官能夠給予兄長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讓他能夠重新做人。這種寬恕的態度在法庭上顯得格外珍貴,也為後續的判決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

法官考慮多項因素判緩刑

法官在審理過程中認為,被告為了滿足一己私慾,違反受害人的意願企圖強制性交,這種行為性質相當嚴重,對受害人造成了心理創傷。然而,法官同時考慮到多項有利於被告的因素,包括被告沒有任何犯罪前科記錄,在法庭上主動認罪並表現出真誠的悔意,以及最重要的是獲得了受害人的原諒。基於這些綜合考量,法官最終裁定被告「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未遂」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但給予緩刑4年的機會。在緩刑期間,被告需要接受保護管束,同時必須完成6場法治教育課程,以確保他能夠真正改過自新。

網民對判決結果議論紛紛

這宗亂倫性侵案件的判決結果在網絡上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和爭議。部分網民認為緩刑的判決過於寬鬆,質疑「這種行為竟然可以緩刑,對受害人公平嗎?」也有網民表示「雖然受害人原諒了,但法律應該更嚴厲一些」。不過,也有網民支持法官的判決,認為「考慮到被告年輕且認罪,加上受害人原諒,給機會改過是對的」。另外有網民感嘆「幸好父親及時阻止,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對父親的及時介入表示讚賞。整體而言,網民對於如何平衡法律制裁與給予年輕人改過機會之間存在不同的看法和討論。

Close

投票支持你嘅心水食店,
即送可口可樂®或無糖可口可樂®汽水換領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