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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電訊男職員誘騙18歲女同事到家中|啤酒加大麻強姦案結局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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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電訊公司男職員涉嫌在2021年誘騙18歲女同事到家中,在啤酒中加入大麻後強姦對方,案件經過近5年審訊終於有結果。38歲被告彭勵進雖然在強姦罪方面獲得陪審團裁定罪名不成立,但他今日在高等法院承認管有危險藥物罪,被判罰款8,000港元。這宗轟動一時的案件背後,究竟隱藏著怎樣的真相。

彭勵進承認管有大麻罪成

現年38歲的被告彭勵進今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控罪指他於2021年4月30日,在位於荃灣青龍頭村的住所中管有危險藥物,即3.36克草本形態的大麻。法官判處他罰款8,000港元。案情顯示,警方在同月30日搜查被告住所時,搜出這批大麻,這是在女事主報警後警方拘捕被告期間發現的證物。

強姦罪獲陪審團裁定不成立

被告早前面對兩項強姦罪指控,但在上周五被高等法院陪審團裁定罪名不成立。根據控方開案陳詞,當時18歲的女事主X於2021年4月作為兼職員工受僱於一間電訊公司,她與身為同事的彭勵進交換了電話號碼。彭勵進通過WhatsApp邀請她前往其家中,女事主以為有其他人受邀遂同意前往。被告於同月19日晚接女事主到其青龍頭的家中,但到達後住所中只有兩人。

女事主指控遭下藥強姦經過

據控方指控,彭勵進邀請女事主吸大麻被拒後,自己在旁吸煙及吸大麻,並讓女事主喝啤酒。女事主共喝了約一罐半後感到暈眩,並在床上休息,但彭勵進卻借機強姦她,期間沒有使用安全套。女事主在途中藉口要去洗手間並致電母親希望預約的士,出來後卻被彭勵進再度強姦。完事後,女事主自行離開並致電友人告知此事,其後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後拘捕被告,並在搜查其住所時發現大麻。

案件歷時近5年終有結果

這宗案件編號為HCCC 136/2023,從2021年4月事發至今已歷時近5年。雖然被告在強姦罪方面獲得陪審團裁定不成立,但他最終仍要為管有危險藥物罪承擔法律責任。案件反映出職場安全和藥物濫用等社會問題,提醒年輕人在社交場合中要提高警覺,保護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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