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控遭拉入殘廁性侵|閉路電視曝光親密畫面 被告2原因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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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宗性侵疑雲案件近日宣判,一名男子被指在台北大安森林公園的無障礙公廁內性侵女網友,事後更將體液留在女方臉部。然而法官審理後發現案情並非表面所見,閉路電視畫面揭示了令人意外的真相。
女網友指控遭強拉入廁性侵
根據台媒報道,涉事男女透過交友程式認識,在2024年12月6日共進晚餐後一起散步到大安森林公園。女方聲稱自己已明確表示拒絕,但仍遭男方強行拉入無障礙公廁內性侵,甚至將體液留在其臉部。女方更聲稱在受性侵時不斷閃躲和反抗,並提出對話紀錄、驗傷報告、心理諮商報告等資料作為證據。
閉路電視揭示親密互動真相
然而法官查看現場一帶的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了與女方指控截然不同的畫面。片段顯示兩人在進入殘廁前互動自然親密,沒有明顯掙扎或拉扯的跡象。男方環抱女方腰部時,女方主動回抱並輕拍對方,兩人步伐一致地走入廁所。此外,案發後女方前往醫院驗傷,卻沒有發現任何明顯外傷,這些證據都與其指控存在矛盾。
法官裁定證據不足判無罪
法官指出,根據《刑事訴訟法》與無罪推定原則,檢方一旦無法提出足夠證據證明被告有罪,便不能單憑原告單一說法而判定被告有罪。法官認為案中的對話紀錄和心理諮商報告屬於事後重複性陳述,無法構成有效證據。由於無法排除女方當時出於自願和被告發生性行為的可能性,法官最終判處被告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網民熱議案件爭議性
案件宣判後引起網民廣泛討論,有網民認為「閉路電視不會說謊,畫面已經說明一切」,亦有人質疑「為何事後才說是性侵」。不過也有聲音指出性侵案件的複雜性,認為「不能單純以外表行為判斷當事人內心想法」。此案突顯了性侵案件在法律認定上的困難,以及證據收集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