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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港媽出萬元買學位被拒 廉署查到一半竟做出此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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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內地媽媽為求15歲兒子插班入讀屯門一間中學中二級別,竟向助理校長開價1萬元人民幣「買學位」,事敗後更在廉署調查期間刪除關鍵通訊紀錄。最終她因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囚3個月,但法庭卻破例給予緩刑處理。

38歲港媽出價萬元人民幣買學位遭拒絕

事件發生於2024年8月,被告蔡鈺的15歲兒子獲分配至屯門廠商會蔡章閣中學中二學位,但校方審閱學歷文件後要求他參加入學試,其子卻拒絕應考,結果只獲安排入讀中一。蔡鈺不甘心,透過通訊軟件向50歲助理校長孔少丹開出1萬元人民幣作為「著數」,要求對方直接安排兒子跳級升讀中二。助理校長即時拒絕,並將事件匯報校方及廉政公署,廉署隨即介入調查,更特別提醒蔡鈺切勿刪除任何相關通訊紀錄。然而蔡鈺在同年9月12日於內地一間酒店與孔少丹會面後,竟將兩人之間所有對話紀錄全部清除。

事件曝光後網民鬧爆港媽膽大妄為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替助理校長不值,紛紛鬧爆蔡鈺膽大妄為. 有人直斥「1萬蚊人仔就想買學位,當學校係街市講價」,亦有網民質疑「廉署都警告咗唔好刪紀錄,居然仲夠膽刪,係咪當廉署冇到」。不少留言更關注到蔡鈺月入僅約5000元人民幣,卻願意拎出1萬元行賄,反映其為求兒子升學不惜鋌而走險。事件亦引發對跨境學童插班制度的討論,有網民認為校方處理得當,「助理校長做法正確,唔收黑錢值得尊重」。

被告出庭指證同案校長換取緩刑18個月

案件於屯門裁判法院審理,蔡鈺最終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值得留意的是,她在審訊期間出庭指證同案被控的助理校長孔少丹,惟孔少丹最終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妨礙司法公正罪一般須判處即時監禁,但法庭接納蔡鈺作供時已盡全力且沒有隱瞞,屬例外情況,最終判處監禁3個月、緩刑18個月。辯方求情時透露,蔡鈺為內地居民、現居深圳,月入約5000元人民幣,需獨力供養兒子及年邁母親,她因驚惶失措及低估法律後果才刪除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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