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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換電子鎖掀罵戰|住戶曬避查招數惟忽略一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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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鎖方便免帶鎖匙,卻在公屋住戶之間掀起一場「租客本分」與「改善生活」罵戰。有住戶上網詢問能否自行換鎖,支持者不但直言搬走時還原便可,更分享遮擋裝置及鐵閘長開等做法。然而一條房署規例,足以令整場討論急轉直下。

公屋住戶網上問換鎖引爆爭議

事源有公屋住戶在社交平台發問,想了解單位大門能否改裝電子鎖,隨即引來多名街坊分享經驗。支持改裝一方認為,只要遷出單位時付費還原,問題便可處理;有人甚至覺得公屋空間有限,毋須特意保留拆下來的原裝舊鎖。討論期間亦有人提出「實戰」做法,包括利用新式橫間鐵閘遮擋電子鎖、平日把鐵閘長開,以及選購標榜毋須改孔和可無損替換的公屋專用款式,希望兼顧便利與減少改動。

兩派網民隔空開火互斥太保守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圍繞租戶權責展開激辯。「租客本分派」認為公屋並非住戶自置物業,不應擅自更改原有裝置,更提醒改裝者勿把租住單位當成私人樓宇處理;「享受當下派」則反駁此說法過分保守,強調租戶同樣可以追求方便舒適的生活,並認為日後有能力還原便毋須過度擔心。雙方由一把門鎖爭論至租住生活應有多少自主空間,留言區迅速變成兩種居住觀念正面交鋒。

房署固定裝置分類揭最終答案

不過,住戶所說的還原方案及免改孔產品,並不代表可以繞過現行規定。根據房署資料,公屋單位大門及相關小五金,包括大門門鎖,均屬不可自行改動的「甲類固定裝置」;大門設計亦須符合相關法例要求,確保耐火表現及緊急逃生不受阻礙。至於防盜鐵閘及鐵閘鎖則屬「乙類固定裝置」,住戶如欲改動,必須事先取得房署批准,並須承擔其後維修責任。換言之,即使電子鎖聲稱無損安裝,住戶亦不能只憑「搬走再還原」便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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