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RT!》富二代「危險駕駛」判監兩星期!網民逐格拆解驚見「某藝人」影子
黃奕晨飾演富二代被告崩潰認罪全過程
《COURT!》第一單元講述黃奕晨飾演的林德傑涉嫌危險駕駛,角色設定為一名富二代,聘請張錦程飾演的資深大律師出手辯護,企圖透過社會服務令報告避過牢獄之災。然而邱士縉(Stanley)飾演的法官方仲恆在庭上展開連番嚴厲盤問,逐步揭穿被告背後的詭計,令林德傑當庭情緒崩潰。最終法官判處林德傑監禁兩星期,整段法庭戲節奏緊湊,黃奕晨為揣摩角色心理狀態,拍攝期間曾被Stanley連續訓斥長達8小時,務求呈現法庭上的真實壓迫感。
黃奕晨本人未有公開回應角色原型爭議
截至目前,黃奕晨及劇組均未有正面回應劇情是否參考楊明案件。不過有網民留言指「Dixon做得好好,平日覺得佢係大暖男,而家好有揼佢嘅衝動」,反映演員成功將角色演繹得令人「入戲」。另有觀眾大讚張錦程演技精湛,形容「呢場法庭戲好明顯係一場難收的覆水,張錦程要慢慢盪開去」,認為整個單元的演員陣容交出了超水準表現。
楊明2020年醉駕案判監18日上訴失敗始末
網民之所以將劇情與楊明掛鉤,源於兩宗案件的高度相似。楊明於2020年8月凌晨在馬己仙峽道駕車失事,撞毀石壆及交通標誌,最初被控「危險駕駛」,其後改認較輕的「不小心駕駛」罪,被判即時監禁18日、罰款3,000元及停牌2年。楊明其後提出上訴,惟高等法院法官於2022年12月駁回上訴,斥其罪行屬「鐵證如山」,他隨即入獄服刑至2023年1月刑滿出獄。劇中林德傑同樣由危駕控罪、聘請資深大狀辯護到最終被判監,整條故事線幾乎完美對應。
網民逐格拆解彩蛋直呼「原來係燉湯明」
劇集播出後社交平台湧現大量分析帖文,有網民直接留言「原來係燉湯明」,亦有人刻意將楊明原名「林明樂」與劇中被告姓「林」作連結,笑稱「林生怯咗已改名為楊明」。更有網民關注劇中法官的嚴厲態度。另有觀眾形容《COURT!》為「喺香港電視台睇到講中文嘅美劇」,認為製作水準遠超以往本地法庭劇,紛紛表示會繼續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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