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來港生稱學生公寓整扇窗脫落 客服被指將責任推給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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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來港升學租客在小紅書發文,標題為「在香港學生公寓租的竟然是致命危樓」,她稱8月22日早上開窗通風時整扇窗突然脫落,雙手托窗約30分鐘,正下方是屋苑兒童遊樂場;她引述公寓客服稱窗戶脫落與氣體洩漏都是租客問題。
開窗通風時整扇窗脫落 樓下為兒童遊樂場
她指當日早上原意開窗通風,整扇窗突然脫落,她雙手緊托約30分鐘,再把窗拉回原位。窗戶正下方是屋苑兒童遊樂場,若她力氣不足或滑手,窗戶可能擊中樓下兒童;事後她數晚失眠、反覆想起事件,稱若非及時托住,恐終身內疚。
入住兩個月內熱水爐失控並疑漏氣
她指入住兩個月內接連遇上安全隱患。10月初屋內熱水爐失控、水溫忽冷忽熱;維修師傅檢查後懷疑氣體洩漏,即場關上氣體總閥。她說這幾日無氣可用、無法煮食、洗澡無熱水,又不敢想像明火或微波爐、焗爐的爆炸風險;熱水爐氣體洩漏受《氣體安全條例》規管。
客服稱只提供住宿 業主須確保鋁窗安全
她引述公寓客服稱,窗戶脫落與氣體洩漏都是租客問題,公司只提供住宿、不負責設施安全;她呼籲他人勿租該公寓。業主須確保鋁窗及結構部件安全;物件從建築物墮下或容許墮下並在公眾地方或其附近造成危險或傷害即屬犯罪,定罪最高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若管理方拒處理可向多部門投訴 網民質疑學生公寓營運
報道建議租客遇管理方拒處理,向屋宇署、機電署及消委會投訴。網民同情租客,批評客服推責過分,支持她追究,建議報警、報消防或向電視節目投訴;有網民稱學生公寓標籤是陷阱,營運者多為二、三房東,不少已倒閉走數,部分單位由唐樓改建、樓齡50至6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