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人夫幽會變植物人遭解僱 一份簽名文件成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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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名40歲已婚男員工與女同事下班後發生不正當關係,其間突發腦出血,經搶救後成為植物人,之後更遭公司解僱。家屬入稟追討38.3萬元人民幣,惟公司在庭上拿出一份由事主親自簽署的文件,令案件走向瞬間逆轉。
幽會期間突發腦出血終成植物人
事件發生於2024年1月22日,地點為河北省沙河市。張男下班後與同公司女同事幽會,發生不正當關係期間突然腦出血,送院接受搶救後雖保住性命,卻陷入昏迷並成為植物人。至同年3月,公司以他違反禁止員工發生不正當關係的內部規章為由,在履行通知工會程序後,把解僱通知送交張男妻子。
家屬追討三十八萬掀起責任爭議
事件曝光後,案件在道德責任、患病員工保障及僱主解僱權之間掀起爭議。張男母親以法定代理人身份提出訴訟,認為公司在張男患上重病期間終止僱傭關係並不合法,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及醫療補助等款項,合共38.3萬元人民幣。爭議焦點隨即落在公司規章是否有效,以及患病狀態能否影響違規解僱安排。
親筆簽名成為裁決關鍵只獲病假糧
案件最終迎來關鍵轉折,公司證明張男曾簽署相關禁令,知悉員工與異性同事發生不正當關係可被直接解僱,而且公司解僱前亦已完成所需程序。沙河市人民法院遂裁定解僱合法,駁回家屬索取38.3萬元人民幣賠償的要求;公司只須支付張男由患病至解僱期間、約一個半月的病假工資,金額約1.1萬元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