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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法例2026|OT補水假期工傷點計?打工仔權益懶人包 一文睇清418通知期遣散費

實用貼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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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香港打工仔,你是否清楚自己的勞工權益?面對OT無補水、假期計算混亂、甚至離職解僱時的通知期及代通知金問題,往往感到困惑。本文根據勞工處《僱傭條例》指引,為你整理一份超詳盡的勞工法例懶人包,一文睇清「418」連續性合約、超時工作(OT)補償、法定假期、年假、病假、工傷、產假及侍產假,以至離職解僱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助你全面保障自身權益,做個精明打工仔!

勞工法例2026目錄

勞工法例基本保障:我是否受「418」連續性合約保護?

要享有《僱傭條例》下的全面保障,首先要了解自己是否符合「連續性合約」的定義,這就是俗稱的「418條例」。

甚麼是「連續性合約」(418條例)?

根據勞工法例,只要你連續受僱於同一位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你的僱傭合約便屬於「連續性合約」。無論你是全職、兼職、臨時工,只要滿足以上條件,便能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的各項權益和保障。

「418」保障涵蓋哪些主要勞工權益?

一旦被視為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你便可享有以下主要權益:

  • 休息日
  • 有薪法定假日
  • 有薪年假
  • 疾病津貼(有薪病假)
  • 有薪產假及侍產假
  • 遣散費(如適用)
  • 長期服務金(如適用)
  • 僱傭保障(例如不合理解僱)

OT補水迷思:勞工法例有規定必須補錢或補假嗎?

「OT有冇補水?」是最多打工仔關心的問題。很多人誤以為超時工作必定有額外補償,但現行法例的規定可能與你想像中不同。

僱傭條例對「超時工作」(OT) 的法律規定

現時香港的《僱傭條例》並未就僱員(除青少年及兒童外)的最高工時或超時工作薪酬作出硬性規定。換言之,法例上並沒有強制僱主必須為員工的超時工作提供補水(加班費)或補假(以假期作補償)。

OT補水及補假安排:一切以僱傭合約為準

超時工作的補償安排,完全取決於僱主與僱員雙方在僱傭合約中協定的條款。如果合約清晰列明OT的計算方法、補水金額或補假安排,僱主就必須遵守。相反,如果合約沒有提及,僱主則沒有法律責任支付任何OT補償。

如何保障自己的OT權益?檢查合約條款

為保障自己,打工仔在簽署僱傭合約前,應仔細閱讀有關工作時間及超時工作的條款。建議主動與僱主溝通,釐清以下問題,並盡可能將協定內容寫入合約:

  • 正常工作時數是多少?
  • 超時工作如何定義?
  • 超時工作會有補償嗎?是補錢還是補假?
  • 補錢的計算率是多少(例如時薪的1.5倍)?
  • 補假的換算方式是怎樣(例如OT 1小時可補回1小時假期)?

假期權益一覽:法定假日、休息日、有薪年假點樣分?

休息日、勞工假、大假,三者性質和規定都不同。下表為你清晰比較,讓你不再混淆。

假期種類 基本權益 薪酬 如需上班的安排
休息日 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 屬有薪或無薪,視乎僱傭合約條款。 僱主不可強迫僱員上班(除非因機器故障或緊急事故)。如僱員同意上班,僱主須在30天內安排補假。
法定假日(勞工假) 由2024年的13日,逐步增至2030年的17日。2026年起新增佛誕翌日,共15日。 如僱員已按「418」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可享假日薪酬。 僱主須最少48小時前通知,並在60天內安排補假。
有薪年假 按年資由7天遞增至最多14天。 有薪,按過去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計算。 僱員有權選擇放取年假,僱主不可支付工資代替(除非僱員離職)。

休息日:每7天享有不少於1天,僱主不可強迫上班

休息日是連續24小時不間斷的時期,讓僱員休息。僱主可安排固定或非固定的休息日,但必須遵守每7天至少1天的原則。除非發生緊急事故,否則僱主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即屬違法。

法定假日(勞工假):2026年有幾多日?上班如何補假?

法定假日正逐步由12日增加至17日,與公眾假期(銀行假)看齊。由2026年起,新增的法定假日為佛誕翌日,屆時總數將增至15天。如僱主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上班,必須提前通知,並在原定假日前或後60天內安排另定假日(補假)給僱員。

有薪年假:按年資可享7至14日,年假薪酬計算方法

按「418」規定受僱滿12個月,即可享有有薪年假。年假日數按服務年資計算:

  • 第1及第2年:每年7天
  • 第3年:8天
  • 第4年:9天
  • 如此類推,直至第9年或以後,每年可享最高14天。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放取年假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人工與出糧:勞工法例如何保障薪金發放?

準時出糧是僱主的基本責任。《僱傭條例》對工資的定義、支付時間及扣薪情況有嚴格規定。

工資的定義:哪些款項屬於工資?

根據條例,「工資」包括僱員因工作而賺取的所有報酬、收入、津貼(包括交通津貼)、勤工獎、佣金及超時工作薪酬。但不包括:非經常性的交通津貼、僱主提供的居所、年終酬金(雙糧、花紅)、退休金等。

出糧時間及方式規定:7天內須支付

僱主必須在工資期屆滿後7天內支付工資。例如,月薪僱員的工資期是每月1號至月尾,僱主最遲要在下個月7號出糧。如僱主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準時支付工資,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僱主可以隨便「扣人工」嗎?合法扣薪情況一覽

僱主不可隨意扣除僱員工資。只有在以下情況,僱主才可合法扣薪:

  • 缺勤:按僱員缺勤時間比例扣除。
  • 損壞或遺失財物:因僱員疏忽或失職引致,每次扣除額不得超過$300,總額亦不可超過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
  • 預支或多付的工資:可扣除作償還,但總額不可超過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
  • 提供膳食及住宿:按僱傭合約規定或雙方同意的價值扣除。

請病假、工傷、產假及侍產假權益

生病、工傷或迎接新生命,都是打工仔可能遇到的情況。了解相關假期及津貼權益非常重要。

疾病津貼(病假錢):申請資格及每日款額計算

要享有薪病假(疾病津貼),須符合以下條件:

  1. 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
  2. 能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
  3. 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日數(受僱首年,每月可累積2日;之後每月4日,最多可累積120日)。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放假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80%)。

工傷期間權益:僱主不可解僱正放取工傷病假的僱員

僱員若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受傷,僱主有責任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支付補償。在僱員的工傷病假期間,僱主不得解僱該僱員,否則即屬違法,並須支付罰款及向僱員支付一筆補償款項。

產假及侍產假:可享日數及薪酬計算方法

合資格的女性僱員可享連續14星期的有薪產假,而男性僱員則可享5天有薪侍產假。產假及侍產假薪酬的每日款額,同樣是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80%)。

離職與解僱:辭職、被炒點計通知期及代通知金?

不論是主動辭職還是被動解僱,都需要按合約及勞工法例處理通知期和相關款項,避免不必要的勞資糾紛。

計算通知期及代通知金方法(試用期內及試用期後)

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視乎合約有否訂明,以及僱員是否在試用期內。

僱傭情況 所需通知期 代通知金計算
試用期內(首個月) 無需通知期,可即時終止合約。 不適用。
試用期內(滿一個月後) 按合約規定,但不少於7天。如無規定,則為7天通知。 (通知期內僱員本應賺取的工資)
完成試用期後(連續性合約) 按合約規定,但不少於7天。如無規定,則為1個月通知。 (上一個月賺取的工資)x(通知期月數)

任何一方想即時終止合約,便須向對方支付「代通知金」,金額相等於通知期內本應賺取的工資。

甚麼情況下僱主可即時解僱(毋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只有在僱員犯下非常嚴重的過失時,僱主才可即時解僱(又稱「即時炒魷」),而毋須給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嚴重過失包括:

  •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 行為不當,與正當及忠誠履行職責的原則不相符
  • 欺詐、不忠實
  • 慣常疏忽職責

僱主行使此權利時須非常謹慎,否則可能構成不合理解僱。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領取資格及計算方法

在特定情況下,被解僱或離職的僱員可獲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但兩者不能同時兼得。

  • 遣散費: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因裁員而被解僱,或在有期限的合約屆滿後不獲續約。
  • 長期服務金: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5年,並非因裁員或嚴重過失而被解僱(或在職期間死亡、因健康理由辭職、65歲或以上因年老辭職)。

計算方法:(最後一個月工資 x 2/3)x 服務年資。款額上限為$390,000。不足一年的服務年期會按比例計算。

勞工法例常見問題 FAQ

問:如果法定假日撞正休息日,可以補假嗎?

答:可以。根據《僱傭條例》,如果法定假日適逢休息日,僱主應在休息日之後的下一天(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的日子)安排補假給僱員。

問:僱主拖欠薪金,我可以怎樣追討?

答:如僱主在工資期屆滿7天後仍未支付工資,你應立即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的辦事處求助及追討。拖欠工資屬刑事罪行,切勿啞忍。

問:年終酬金(例如雙糧、花紅)是否必定有?

答:不是。年終酬金(包括雙糧、花紅、第13個月糧等)並非《僱傭條例》的法定要求。僱員能否享有此類酬金,完全取決於僱傭合約的條款或雙方的協定。

問:工傷賠償金額是如何計算的?

答:工傷賠償的計算較為複雜,主要根據《僱員補償條例》進行。金額會考慮僱員的年齡、每月收入,以及由醫生評估的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比。如有疑問,建議直接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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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定假日撞正休息日,可以補假嗎?

可以。根據《僱傭條例》,如果法定假日適逢休息日,僱主應在休息日之後的下一天(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的日子)安排補假給僱員。

僱主拖欠薪金,我可以怎樣追討?

如僱主在工資期屆滿7天後仍未支付工資,你應立即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的辦事處求助及追討。拖欠工資屬刑事罪行,切勿啞忍。

年終酬金(例如雙糧、花紅)是否必定有?

不是。年終酬金(包括雙糧、花紅、第13個月糧等)並非《僱傭條例》的法定要求。僱員能否享有此類酬金,完全取決於僱傭合約的條款或雙方的協定。

工傷賠償金額是如何計算的?

工傷賠償的計算較為複雜,主要根據《僱員補償條例》進行。金額會考慮僱員的年齡、每月收入,以及由醫生評估的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比。如有疑問,建議直接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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