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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港女帶私煙被捕保釋|未夠一個月再闖關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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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9歲本地女子入境時被海關搜出私煙遭拘捕,獲准保釋後竟然未夠一個月再闖關,結果在同一關口再次被截獲。連同另一名攜帶逾萬支私煙的43歲女旅客,兩人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及罰款,案件揭示即使初犯亦難逃鐵窗之災。

43歲女旅客行李內搜出13,800支私煙

海關關員於4月19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執行例行檢查時,截查一名43歲中國籍抵港女旅客。經搜查後,關員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多達13,8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5.9萬元,應課稅值約4.6萬元。該名女子當場被捕,案件於6月2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審理,最終被判處監禁3個月及罰款1,000元。另一宗案件涉及一名49歲本地女旅客,她於5月21日在羅湖管制站入境時被搜出981支私煙,市值約4,000元,即時被捕後獲准保釋候審。

保釋期間再犯同一罪行震驚執法人員

事件曝光後,不少網民對49歲女子保釋期間再度以身試法感到難以置信。該名女子於6月6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再次被關員截查,行李內又搜出1,261支未完稅私煙,市值約5,000元。兩次犯案合共涉及2,242支私煙,網民鬧爆其行為 “完全唔將法律放喺眼內”,亦有人質疑她是否受人指使鋌而走險。有網民直言 “保釋出嚟仲夠膽再帶,簡直係挑戰海關底線”,群組洗版討論事件。

兩女同日判刑最高可囚7年罰200萬

兩宗案件於6月2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同日判刑.43歲女旅客因攜帶13,800支私煙被判監3個月及罰款1,000元;49歲本地女子則因兩度犯案,合共被判監禁6星期及罰款2,000元。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強調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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