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牌七人車大雨駛上行人路無視途人 目擊者拍片舉報結果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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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牌黑色七人車趁大雨期間公然駛上觀塘鴻圖道行人路,目擊者過馬路時親眼見證整個過程,即場拍片舉報。司機全程無視途人安全,最終驚動警方到場處理,事件曝光後隨時面臨最高監禁3年及2.5萬元罰款。
目擊者過馬路驚見七人車駛上行人路
事發於6月8日晚上約7時半,觀塘鴻圖道1號對出行人路,當時正值大雨. 目擊者(Threads用戶@heeyu_li.w)正在過馬路,起初以為雨勢太大導致眼花,定睛一看竟然真的有一輛掛有中港車牌的黑色七人車駛上了行人路。更離譜的是,該名司機完全無視行人路上途人的存在,意圖繼續駕車前行,絲毫沒有停車讓路的打算。目擊者隨即將整個過程拍攝下來並上傳至社交平台,同時向1823作出舉報,約7時45分已有警員到場了解事件。
事件曝光後網民群起鬧爆中港牌司機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替途人不值,紛紛湧入留言區怒斥該名司機行為極度危險。有網民直斥「有錢就係任性,大地任佢行」,亦有人形容場面「恐怖」,質疑司機完全漠視他人生命安全。更有網民揶揄司機心態,模仿車上乘客口吻諷刺「我唔理!我唔要淋到一滴雨」,暗示司機為求方便不惜罔顧行人安危。大量留言呼籲目擊者將原片交予相關部門嚴正跟進,群組一時間被洗版式聲討。
司機隨時面臨最高監禁3年及罰款2.5萬元
目擊者確認已向1823完成舉報,而警方亦於當晚到場處理事件。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汽車駛上行人路過往曾有司機被控「不小心駕駛」或「危險駕駛」。若被裁定「危險駕駛」罪成,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3年。換言之,這名中港牌七人車司機為求一時方便避雨,隨時要為自己的魯莽行為付出沉重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