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男借出銀行戶口處理171萬贓款|5名苦主血本無歸結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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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1歲本地男子涉嫌借出銀行戶口協助騙徒處理約171萬元犯罪得益,令5名苦主合共損失約310萬元血汗錢。事隔近5年後警方終於將其落網起訴,該男子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洗黑錢罪被判囚12個月。
5名苦主遭虛假投資網站騙走310萬
案件源於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期間,5名受害人先後收到騙徒訊息,被誘騙透過懷疑虛假網站或應用程式進行投資,其後發現資金無法提取始知受騙,案件總損失金額約310萬元。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經深入追查後,鎖定一名案發時年僅41歲的本地男子,揭發他涉嫌利用個人銀行戶口於2020年5月至10月期間處理約171萬元犯罪得益,警方最終於2025年12月正式將其拘捕並落案起訴一項洗黑錢罪。
事件曝光後網民鬧爆借戶口搵快錢害人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替5名苦主不值,紛紛怒斥被告明知資金來歷不明仍然借出戶口協助轉移贓款,變相淪為詐騙集團幫兇. 有網民直指「借個戶口就以為無事?害人損失成310萬,抵佢坐!」,亦有人批評此類「人頭戶口」行為助長騙案猖獗,令受害人追討無門。更有網民提醒身邊人切勿貪圖蠅頭利而租借銀行戶口,否則隨時「幫人洗錢變自己坐監」。
被告認罪後被判囚12個月最高可囚14年
被告早前已承認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今日(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2個月。警方重申,任何人如租借或賣出個人銀行戶口,一旦被騙徒利用作洗黑錢及收受騙款用途,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