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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工深夜強扯女友內褲|她持剪刀反抗變互毆 判決結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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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基隆一名水電工多次向同居女友求歡遭拒,竟在深夜強行扯破對方內褲並咬臉毆打,企圖強制性交。受害女子在危急關頭拿起剪刀反抗,雙方演變成激烈互毆,最終兩人都受傷報警。案件審理後,法官認定女方行為屬正當防衛判無罪,而水電工則因強制性交未遂罪成立被判入獄2年。這宗案件的判決結果,讓外界對於自我防衛的界線有了更清晰的認知。

水電工深夜強扯女友內褲企圖性侵

根據台媒報道,這起案件發生在2024年4月20日凌晨2時許。楊姓水電工在住所內再度向同居女友求歡不果後,情緒失控扯破女友內褲,更進一步啃咬和毆打對方左臉,然後試圖強制性交。受害女子一邊呼救一邊掙扎,情急之下隨手拿起剪刀反抗,楊男雖然用盡全身力氣,但最終未能得逞。直至凌晨近4時,兩人再次發生口角,受害女子咬傷楊男右手中指,並持剪刀揮舞,造成楊男頸肩胸腹和四肢等多處擦傷。

楊男否認性侵聲稱只是爭執

楊男接受調查時完全沒有提及性侵一事,反而聲稱當晚向女友求歡遭拒絕後,只好外出到超商買啤酒回家。他表示女友原本躺在床上,突然用後腦撞床頭櫃,他抓住對方阻止自殘,但女友誤以為他施襲,兩人開始爭執。楊男堅稱女友不但咬人,而且取出剪刀猛刺,他設法將她推開,一直沒有還手。然而檢察官經跟進後,仍控告楊男「強制性交未遂」罪名,基隆地院在2025年11月判處楊男2年有期徒刑,全案目前上訴至高等法院。

女方承認傷人強調自我防衛

女方承認持剪刀傷人,但強調當時是為了自我防衛免於性侵。然而檢察官認為,楊男求歡不成結束攻擊後,雙方後來一言不合互相毆打,造成楊男受傷,女方行為並非完全出於自衛,因此以涉嫌「傷害」罪名將她起訴。案件在基隆地院審理時,法官經審理後指出,女被告深夜和楊男獨處一室,門戶關閉,即使求救都難以即時獲得救助,女被告孤立無援的情況下持剪刀自我防衛實屬有理有據。

法官認定正當防衛判女方無罪

法官進一步表示,楊男當晚性侵未遂,女被告必須保持警覺,不能讓剪刀落入對方手中,因此判處女被告無罪。這項判決清楚界定了在面臨性侵威脅時,受害者有權使用必要手段進行自我防衛,即使造成對方受傷也屬於正當防衛範圍。案件的判決結果顯示,法院充分考慮了受害者當時所處的危險環境和心理狀態,認定其反抗行為完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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