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栢芝法庭激辯票房失利拒做「爛片女王」 反問控方大律師:傳媒你親戚嚟?
張栢芝法庭激辯票房問題
庭審過程中,控方大律師提及張栢芝某部電影拍攝完成後票房失利,試圖質疑其商業價值。張栢芝聞言即時反駁,語帶激動地反問「咩叫拍完之後票房失利?我唔理解,原因係咩?咩叫唔好?唔好嘅定義係咩?」當大律師解釋是基於傳媒報道時,張栢芝更加激動地質疑「傳媒大眾話唔好我就要話唔好?我阿媽覺得好好喎,傳媒你親戚嚟?法庭唔係講真定假?點解要講傳媒話好唔好而唔係問我話好唔好?」這番反擊令法庭氣氛一度緊張。
276萬元酬勞爭議成焦點
控方大律師繼續就2012年5月16日簽署的兩部電影合約進行盤問,合約涉及276萬元酬勞。張栢芝堅決表示「我無收過,呢個係無爭議嘅」,並強調「我無收過276萬,無電影咁做咩收錢」。當大律師指出相關支票已兌現時,張栢芝回應「我從來唔接觸呢啲有關數字嘅嘢,你要問返Emily,呢啲係佢嘅業務,佢睇完就會畀我簽」。她多次將責任推給前助手Emily,表示自己只負責簽名,不處理財務細節。
張栢芝否認拖欠電影合約
面對控方指控她收取4,000萬元預付訂金後未完成5部電影的拍攝,張柏芝表示「唔同意」,並解釋「我一路以嚟堅持係劇本導演男主角女主角燈光服裝所有嘢都要齊備,一部電影係由好多嘢組成,缺一不可,十劃都未有一撇唔可以話我拒拍」。她強調從未收過前經理人余毓興提供的電影劇本,更指責對方「人間消失」,並非她主動斷絕聯繫。張栢芝亦提及因《女神的新衣》節目問題令她損失700萬人民幣。
簽名真偽成為爭議點
庭審中,控方大律師質疑張栢芝簽名的真實性,張栢芝解釋「我好多簽名唔一樣,電影合約娛樂圈工作一個簽名,粉絲簽名一個簽名,我啲仔嘅學校簽名又唔一樣,我同唔同嘅粉絲簽嘅名都會唔一樣,咁多簽名自己簽唔返一模一樣」。她表示由於簽名場合不同,簽名樣式自然會有差異,這是正常現象。當被問及是否曾在簽名時中途停頓,張栢芝回應如果兒子叫她會暫停簽名,但對具體細節表示不記得。
網民關注法庭表現
張栢芝在法庭上的激動表現引起網民熱議,不少人對她質問「傳媒你親戚嚟?」的反應印象深刻。有網民認為她的回應顯示出對傳媒報道的不滿,也有人質疑她在法庭上的表現是否恰當。張栢芝完成作供後向法官鞠躬致謝,步出法院時被記者問及心情是否輕鬆,她點頭回應後隨即登車離開。這宗涉及逾1,200萬元索償的案件將繼續審理,各界關注最終判決結果。
案件編號:HCA 122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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