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的禮物@林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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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並不是像你自以為的、一個尊重所有文化的人,你只是每次離開一個地方,都會沾沾自喜地覺得自己比其他人優越的自大狂而已!」這是我印象中對J說過最狠的話,因為J確確實實的說,要跟別的人睡,出去玩什麼什麼的;當年我們都只得24歲,雖然一起已兩年,但還沒有足夠的經驗去相處,更不用說經營一段關係;沒有經驗,沒有經營,更沒有量度,而最重要的,是不夠愛。

可能開始的時候是有一點點的,只是不懂經營的時候,一點點的愛很容易變質,就算不變質也會向不同方向成長。為什麼會變質呢?每對戀人都有故事,而兩個當事人也必定有各自的道理,細節事小,態度事大,爭持到最後,只會是為一口氣,初衷都忘了。

十幾年後,我忽然記起一件事;我第一次遠渡美國佛羅里達州看 Janis Ian 演唱會,當時 J 有陪我,還計劃了演唱會之前之後,我們要在哪裡遊玩,到哪個主題機動遊樂場,用什麼方法排最少隊玩最多機動;這一切都不重要,反正我已記不起那些主題公園和裡面機動的名字,然而,有一幕到現在我還歷歷在目。

Janis Ian 在演唱會完結後,留下來跟聽眾簽名,我排在人龍最尾,帶點緊張,畢竟是第一次近距離接觸到影響我一生的偶像啊;排隊期間,我有幾次望向 J 的方向,看到他用雙手牢牢地握住照相機,樣子比我還緊張。

終於到我,一切發生得那麼快,我的嘴巴肌肉因為太燦爛的笑容而開始累了,有幾個瞬間,我看到 J 眼睛濕濕的,他還極速抹抹眼角,但要自己好好為我拍下那個神聖的時刻,又快快把手放回照相機按鈕上 ⋯⋯

可是,之後發生的事情每況愈下,加上年少氣盛,大家的溝通已經成為負面的競爭:爭一席之長短,爭說吵架時最後的一句話,爭誰在哪方面比較優越,沒有理由,灰飛煙滅也在所不惜,一起廝磨對方數年,到最後還在一起,只是因為不想認輸而已。

很長的一段時間,我只記得傷害;然後,我開始記起 J 也因為我而放棄了很多,飛到香港跟我一起;然後,我開始知道自己 也有做錯了的部分,起碼我沒有體諒 J 人在異鄉的寂寞;然 後,多年後,我們在街裡遇上;然後,意識到痛恨的感覺一早已經變得模糊,我連 J 的全名也忘了;然後,禮貌地交換了最新的電話,並且大家都知道我們不會保持聯絡,因為已經沒有必要。

離得愈遠,看得反而愈清楚。有些人在你生命裡其實沒有重量,而你不肯原諒的,其實不是對方,而是自己。然後,你開始記起好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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