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母子收房屋署遷出信後相繼墮樓輕生亡 女兒揭亡母遺書內容 控訴房屋署
精神病母子遭連串通知打擊
鄧母和兒子分別患有精神分裂症及躁鬱症,等候公屋五年多,並在2017年獲得分配入住天水圍天恩邨一個二人單位,未料因申報資產疑雲被房屋署要求遷出,即使兩度上訴並提交青山醫院證明建議留住單位,依然被拒。房署連續在三月短時間內兩度發信催促限期遷出,使本已情緒不穩的母子壓力爆煲,最終家中發生兩宗自殺悲劇。

遺屬透露媽媽收房屋署信後萌輕生念頭
女死者的女兒鄧小姐接受傳媒訪問時痛心表示,母親自接獲遷出通知後,因害怕失去居所而終日憂慮不安,甚至萌生輕生念頭。鄧小姐表示,母親第一次收到「遷出通知書」後情緒極度不安,憂慮失去居所以致日夜奔波尋找新居,甚至因為趕辦過渡性房屋申請而影響日常飲食,導致身心俱疲,脾氣亦變得暴躁,外表顯得憔悴消瘦。
當她再收到第二封遷出通知書時,更一度提及輕生念頭。為免媽媽再受刺激,女兒鄧小姐曾多次向屋邨經理反映希望減少向母親直接送上遷出信件,但最終未能有效阻止悲劇發生。她質疑房署處事僵化,忽略家庭困難與精神健康狀況,刺激死者情緒。
女兒鄧小姐揭媽亡母遺書內容
今年4月20日,鄧母高處墮下身亡,遺書中訴說生活壓力難以承受,「好辛苦」。母親離世後,兒子鄧先生精神狀態急劇惡化,整日情緒低落且食慾不振,青山醫院亦再次出具證明,建議房委會暫緩執行遷出令。最終在7月31日,鄧先生亦因懷念母親悲劇而墮樓輕生,曾協助的友人表示最後一次見面時,鄧先生曾透露掛念亡母。
關於胞弟涉隱瞞名下土地,鄧小姐強調弟弟自始未曾知曉自己持有土地,對相關文件簽署亦毫無印像,且被指購地時早已出現精神問題。黃先生補充,鄧家經濟拮據,生活困苦,並質疑房署僅著眼土地資產,未有核查其銀行帳戶往來及進行家訪瞭解實際居住情況。
鄧小姐質疑房屋署處事僵化,忽略家庭困難與精神健康狀況,刺激死者情緒,決策全不理會家人的實際處境與需要。
房屋署回應
房屋署回應表示,該名租戶在申請及輪候公屋期間,分別於2015、2016及2017年填報聲明時未有如實申報兩項資產,因此不符入住資格,房委會遂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署方在完成上訴裁決後,主動了解其家庭現況,決定以酌情安排容許租戶暫時繼續居住至妥善安排後遷離。同時,房屋署亦積極協助租戶聯絡社會福利署,並將個案轉介至明愛天水圍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社工跟進,為他們即時提供協助及支援,以及協助申請入住寶田中轉屋。
此外,房屋署指出,不幸事件發生後,與社會福利署及社工持續支援家屬,並會認真檢討及優化個案處理流程,特別關注涉及特殊需要租戶的案件。署方承諾,各類特殊情況下都會結合情理兼備的原則,細心聆聽和理解租戶需要,盡力給予理解及實際支援。

精神健康與制度支援反思
此宗母子接連自殺個案令各界反思精神健康患者的社區支援及公屋申報制度盲點。業界普遍認為,涉及精神病及脆弱家庭時,政策應更具彈性,避免僵化流程推人入絕境。強化跨部門實時介入與危機干預,有助防止悲劇重演,真正保障弱勢社群的基本生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