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用1.7萬登頭版道歉聲明 詳列自己犯6宗罪求前女友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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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鬧交時不時都會發生,不過鬧到要登報紙發道歉聲明就有點兒誇張!早前有男子就在報紙頭條發道歉聲明,內容是與前女友拍拖8年,期間做了6樣不該做的事,於是向前女友道歉以獲得原諒。
失戀男花1.7萬登報 詳列自己犯6宗罪
早前台灣一名姓李的男子,在聯合報頭版刊登一則道歉啟事,內容提及與前女友在拍拖8年間發生的爭執,於是登報向對方道歉。男方在報紙登道歉啟事,更列出自己犯的6宗罪,希望女友可以原諒自己:
01 |不該吵架時不接電話,玩失蹤令女方找不到
02 |不該用報警方式處理感情事
03 |不該請同事騷擾女方媽媽
04 |不該在鬧分手後,單獨載女同事去買狗飼料
05 | 不該不理會吵架,與同事去唱歌
06 | 不該下班後與女同事聊天
道歉啟事原文:
本人李XX在與蘇XX小姐交往期間,不該吵架時不接電話讓人找不到,不該用報警方式處理感情事,更不該請同事騷擾蘇小姐媽媽,不該在鬧分手後,為了買狗飼料單獨載女同事去大賣場,不該置之不理與同事去尾牙唱歌,並讓同事傳買春訊息給我;交往期間不該在下班時間跟女同事聊天,找以前的女性朋友,浪費蘇小姐8年青春及騷擾蘇媽媽,分手未好好處理,遇事逃避不解決,本人深感抱歉。 道歉人:李XX


用1.7萬登頭版道歉聲明
最後男事主在文末提及:「浪費蘇小姐8年青春及騷擾蘇媽媽,分手未好好處理,遇事逃避不解決,本人深感抱歉」,是次刊登的道歉聲明亦用了6萬4千元台幣(約1萬7千港元)。不過有網友認為男方是在諷刺前女友,覺得6宗罪暗指前女友太過咄咄逼人,令事主不想處理他們之間的爭執。


男方朋友爆料:佢被逼的!
有網民自稱是男友的朋友,指男友是被女方逼才會登道歉聲明,更指男方多次受到女方的威脅及騷擾,「文字稿也是女方寫的」、「要脅男方刊報,說真的這樣搞是她自己難堪而已,真的搞不懂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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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爆料公社截圖、TVB《On call 36小時 II》、TVB截圖、聯合報、Facebook@DJ金寶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