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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明愛爆炸案|被告庭上驚爆「遭警威逼利誘」!同黨互咬指證內幕震撼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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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明愛醫院及口岸爆炸案,審訊至今已長達152日,案情今日突現驚人轉折!庭上披露多名被告曾在警誡下招認,但辯方卻驚爆招認或非自願,指控警方曾威逼利誘。被告之間更出現互相指證的震撼情節,究竟這份關鍵的警誡供詞是否會被推翻?

審訊第152日 庭上驚爆「非自願招認」

案件審訊進入第152日,法官陳仲衡在庭上引導陪審團時,重提了首四名被告何卓為、李嘉濱、吳子樂及張家俊在警誡下的錄影會面內容。庭上披露,何卓為曾承認目睹同案被告製造爆炸品;李嘉濱則稱遭何卓為威脅放置炸彈;吳子樂亦承認協助放置炸彈。然而,辯方隨即拋出震撼彈,爭議被告的招認並非自願作出,直指部份被告曾遭受警方威逼利誘,令案情瞬間變得撲朔迷離。法官亦嚴肅提醒,若陪審員認為指控屬實,便不可以穩妥地將被告在警誡下的陳述或招認納入為證據,為案件增添巨大變數。

被告互咬驚揭內幕 李嘉濱稱「受威脅放炸彈」

庭上披露的警誡供詞,揭示了被告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及互相指證的驚人內情。被告李嘉濱在錄影會面中,驚爆自己是「受何卓為威脅去明愛醫院放炸彈」,將矛頭直指同案被告。而何卓為則承認,曾目睹李嘉濱和吳子樂混合粉末,相信他們在製造爆炸品。另一被告張家俊雖然表示爆炸案與自己無關,但李嘉濱和吳子樂均供稱,爆炸品的遙控引爆裝置是由一名化名「西瓜」的人製造,而控方則指「西瓜」正是張家俊。各人供詞互相矛盾,互相卸責,令真相更加難以看清。

2020年連環爆炸案回帶 震驚全城

這宗轟動全港的案件源於2020年初,當時香港正值社會動盪時期。**2020/01**,明愛醫院急症室一個洗手間內發生爆炸,幸好無人受傷。事隔不足兩星期,**同年02月**,羅湖口岸一個垃圾桶亦發生爆炸,兩宗案件均引起社會極大恐慌。警方經深入調查後,拘捕多人,並起訴他們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案件至今已審訊超過150日,複雜的案情及被告之間的關係,一直是公眾焦點所在。

法官嚴肅警告陪審團 被告緘默權成焦點

案件的最新發展引起外界高度關注,特別是辯方提出警方威逼利誘的指控。法官陳仲衡在庭上特別提醒陪審團,被告擁有緘默權,是他們應有的法律權利,強調「不可因為被告保持緘默,而當被告是有罪疚感或承認任何事情」,警告陪審團絕不能因此對被告產生任何偏見。法官表示有機會提早完成引導,意味著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的日子不遠,屆時這宗橫跨多年的爆炸案將會有最終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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