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內地泳池跳水頭撞池底不治|家屬怒控16分鐘無人救:態度惡劣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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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寧波一間游泳館日前發生駭人意外,一名男子在淺水區跳水時頭部重撞池底,隨即臉部朝下漂浮在水面上,最終因頸椎斷裂不治身亡。家屬憤怒指控游泳館延誤救援,聲稱男子在水中漂浮長達16分鐘無人施救,究竟現場發生甚麼事?
男子跳水頭撞池底昏迷漂浮
根據現場監控畫面顯示,該名男子在游泳館淺水區進行跳水動作時,不慎頭部直接撞擊池底,瞬間失去意識。撞擊後男子臉部朝下漂浮在水面上,身體完全沒有任何反應或掙扎動作。監控畫面清楚記錄了整個意外過程,畫面令人觸目驚心。館方工作人員其後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將男子救起並緊急送往醫院搶救。
游泳館回應稱曾詢問以為在玩水
面對家屬的指控,游泳館方面作出回應,表示當時工作人員「曾上前詢問,對方未理會,以為在玩」。館方強調,後續發現異常時才將男子救起,並澄清「救上來時人還活著,送醫5天後才去世」。游泳館方面表示「泳館不是主責,但不會逃避責任」,但對於家屬指控的16分鐘延誤救援時間,館方並未作出正面回應。
家屬憤怒控訴16分鐘無人施救
死者家屬情緒激動地指控游泳館延誤救援,聲稱男子跳水後長達16分鐘漂浮在水面上無人施救。家屬認為正是游泳館的延誤救援導致悲劇發生,並強烈譴責游泳館「態度惡劣、不願承擔責任」。家屬質疑,如果工作人員及時發現並施救,男子或許不會因頸椎斷裂而死亡。這起意外引發了關於游泳館安全管理和救生員職責的廣泛討論。
律師分析責任歸屬需司法鑑定
北京律師黃雙強針對這起糾紛指出,首先需要明確男子的死亡原因,並透過司法鑑定確認損傷機制。他表示需要確認究竟是「跳水頭部觸底」瞬間造成頸髓離斷引發呼吸驟停,還是「跳水並延遲救助」等多重原因導致死亡。黃雙強強調,損傷機制的認定將決定男子與游泳館「各自應承擔的責任比例」。他又指出,游泳館作為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場所,應配備足夠救生員,並在淺水區設置「禁止跳水」警示標識。
                        資料或影片來源:原文刊於Gotr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