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內地男高才通來港被搜出可疑碩士學歷 結局出乎意料
廣告
一名38歲內地男子透過「高才通」計劃來港,入境時被搜出疑似由未註冊院校發出的碩士學歷文件副本,遭控管有虛假文書罪。然而裁判官最終裁定罪名不成立,判決理由令不少人意想不到。
38歲男子經高才通來港被揭持可疑學歷
被告李志成於2023年10月成功獲批「高才通」計劃來港,但他在2024年2月申請香港身份證時,竟在表格上報稱自己並無專上教育學位。入境處其後於2025年1月接獲投訴,指一間名為「基輔國立經貿大學(香港校區)」的機構並非教育局註冊院校。同年6月8日,李志成入境時被截停搜查,職員從其身上搜出該校發出的金融學碩士學歷文件副本,他隨即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
辯方引終審法院案例抗辯成功翻盤
案件曝光後,不少網民對事件高度關注,質疑「高才通」審批把關是否存在漏洞,亦有人批評持可疑學歷入境卻有機會脫罪實在荒謬。輿論一面倒認為被告理應罪成,畢竟涉案院校根本並非註冊學校,相關文件明顯有問題,網民紛紛要求當局交代審批程序是否需要改善。
裁判官裁定罪名不成立背後關鍵原因
不過案件出現戲劇性轉折。辯方資深大律師引用終審法院「香港特別行政區訴陳鑑清」案判辭抗辯,指出法律上「虛假文書」的定義並非單純指內容不實。裁判官施祖堯最終接納辯方觀點,裁定控方雖能證明涉案院校並非註冊學校,但未能證明文件在製作上的簽署人身分、權限及訂立日期屬虛假,即未達致「製作上的虛假」。換言之,單純文件內容不實並不足以構成法律定義下的「虛假文書」,被告最終獲判罪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