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男深夜自備摺凳爬入回收箱「夾公仔」|網民揭最高可判監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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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12時,公屋屋邨範圍內一個舊衣回收箱旁,一名男子自備摺凳穿著長筒水鞋,將上半身完全塞入回收箱洞口瘋狂翻找,一袋袋衣物被拋落地面。目擊者拍下34秒影片上傳Threads,片段隨即引爆網民激辯,有人怒轟必須報警,亦有人認為毋須理會——但根據香港法例,此舉最高可判監10年。
水鞋男自攜摺凳深夜攀爬回收箱如「夾公仔」
Threads用戶「hkcar._」日前深夜下班回家時,目擊驚人一幕。片段顯示一名穿著長筒水鞋的男子,自備摺凳墊高身體,攀爬至公屋範圍內舊衣回收箱的投遞洞口。男子隨後將上半身完全探入箱內,不停翻找物品,再將一袋袋衣物取出拋在地上,過程被形容如同「夾公仔」般逐袋掏出。目擊者無奈表示,自己每逢轉季都會捐出不要的衣物,未料善心捐贈竟淪為他人免費入貨渠道,質疑男子偷取衣物後轉售圖利。
事件曝光後網民群起公審轟應即時報警處理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替捐贈者不值,紛紛湧入留言區開火。有人直斥男子行為等同盜竊,「如果係職員,唔使咁辛苦鑽入去,應該有鎖匙開箱」,力勸事主報警宣。更有網民指出各區回收箱長期被人覬覦,「轉個頭放假就見到有人擺地攤賣衫」,形容男子將回收箱當成免費倉庫,執到幾多賣幾多。不少網民因此表明拒絕再將舊衣投入回收箱,寧願送給朋友或捐予二手店寄賣,直言對回收箱制度徹底失去信心。
部分網民主張隻眼開隻眼閉但法例列明最高監禁10年
然而事件並非一面倒聲討,有網民持相反意見,認為衣物本身已被捐出,「由得人啦,反正唔要,由佢賣又好點都好,好過送去堆填區」,主張毋須太介懷。不過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任何人盜取回收箱內物品即屬干犯盜竊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換言之,無論外界如何看待這些衣物的價值,法律上男子的行為已構成刑事罪行,絕非「執二手嘢」咁簡單。事件亦再次暴露回收箱管理漏洞,令公眾對捐贈制度的信任進一步動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