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12.5元可先乘後付 簽紙藏7日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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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乘客搭港鐵時遇上突發情況,身上無法支付車費,原以為只能滯留車站,職員卻讓他先乘車後付款。不過這張價值12.5元的臨時車票並非免費,乘客要填寫個人資料及簽署協議,背後更附帶一項不可忽視的限期。
旺角東往藍田簽協議先乘車
協議資料顯示,事發於10月4日下午2時25分,該名乘客由旺角東站前往藍田,因當時未能繳付車資,遂向港鐵職員求助。乘客需要在「繳付車費協議」上提供姓名、住址、電話、身份證號碼、起點及目的地等資料,並確認欠付12.5元車費;完成手續後,港鐵向他發出一張成人單程票,讓他正常入閘及出閘。
服務曝光網民熱議濫用代價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替臨時遇上困難的乘客感到慶幸,形容安排相當貼心,尤其遺失銀包、八達通餘額不足或一時無法付款時,至少仍有方法乘車回家;亦有人分享昔日曾向職員求助的類似經歷。不過,網民同時提醒這並非任意「賒車費」的漏洞,更有人聲稱逾期可能收到追討文件,甚至提到黑名單風險,呼籲切勿抱着僥倖心態濫用安排。
七個工作天限期藏追討風險
看似解困的安排,轉折在於乘客簽署後已承認責任,並承諾於7個工作天內,到任何港鐵站客務中心補交12.5元。協議列明,若未能依時付款,港鐵可採取適當行動追討,乘客亦可能要承擔相關費用、開支及按彌償基準計算的律師費;最終該乘客獲臨時車票完成車程,並承諾限期前補款,市民如遇同類情況可向職員查詢,但事後務必記下還款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