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女疑吸電子煙數秒 收手後麻煩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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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車廂近日再現爭議一幕,一名女子被拍到把疑似電子煙物品放到嘴邊數秒,身旁仍有多名乘客。雖然片段未見明顯煙霧,其舉動仍迅速惹來網民炮轟,而她把物品收回褲袋後,事情並未就此完結。
淺藍衣女子車廂舉動全被拍下
9月8日,Threads流傳一段在港鐵車廂拍攝的影片。片中一名身穿淺藍色短袖上衣及牛仔褲、背着黑色背囊的女子站近車門,手持一件疑似電子煙物品,並把其中一端放到嘴邊停留數秒。她其後轉頭望向車門,再低頭查看手中物品,最後把它放入褲袋;整段畫面未見明顯煙霧,因此只能判斷為疑似吸食。
影片瘋傳網民鬧爆促通知職員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替同車乘客不值,批評在公共交通工具內作出疑似吸煙行為,既漠視禁煙規定,也可能影響其他人。有人直斥女子連短時間也不願忍耐,亦有留言促請目擊者即時通知港鐵職員處理。不過,由於影片未拍到清晰煙霧,網上討論主要仍圍繞女子手上物品性質及其實際行為,未有資料顯示她其後是否被執法人員跟進。
未見煙霧仍可能觸犯多項法例
真正轉折在於,即使片中看不到煙霧,相關物品若證實屬電子煙,使用或管有均可能帶來法律後果。按照《香港鐵路附例》,在設有禁煙告示的鐵路處所吸煙,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在公共交通工具內使用電子煙等另類吸煙產品,定額罰款為3,000元。現行法例亦禁止任何人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視乎數量及用途,違例者可面對罰款甚至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