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公屋租戶藏1.69萬支私煙判囚 恐再失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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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公屋男租戶在柴灣峰華邨處理未完稅香煙,昨日(10月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3個月。海關在其隨身物品及租住單位內合共檢獲16,900支私煙,估計市值約7.6萬元,而牢獄之災可能仍非事件唯一代價。
海關搜查公屋揭近萬七支私煙
海關人員於9月10日在柴灣峰華邨展開反私煙行動,其間拘捕該名56歲本地男子,並從他身上及其租住公屋單位搜出合共16,900支未完稅香煙。從海關發布圖片可見,單位內櫃桶及床下抽屜擺放多條香煙;整批私煙估計市值約7.6萬元,應課稅值約5.6萬元,案件其後交由法庭處理。
消息曝光公眾聚焦公屋租約後果
事件曝光後,除了監禁刑期,涉事單位會否被扣分甚至收回,亦成為案件另一焦點。海關指出,公屋單位若牽涉私煙罪行,會待法庭審結後通知房屋署,再按租約條款或屋邨管理扣分制跟進,處理方式可包括扣分或終止租約,意味違法代價或不止刑事判罰。
判監三個月後租戶再面臨跟進
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有結果,被告因處理未完稅香煙而被判監3個月。海關歡迎裁決,認為監禁具阻嚇作用,亦反映罪行嚴重性;同時會把案件通知房屋署跟進。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