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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醉女KTV後搭的士竟對司機做出呢件事 檢方正式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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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北市一名29歲黃姓女子去年11月底與友人在KTV飲酒後搭的士回家,期間竟對男司機作出不當行為,事件近日由士林地檢署正式起訴,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醉酒女乘客車廂內多次侵犯司機拒收手

據台灣民視及東森等媒體報道,事發於去年11月29日凌晨5時多,黃姓女子坐在駕駛座後方,一開始語帶曖昧詢營司機感情狀況,接著直接表示「我可以陪你睡覺」。隨後她趁司機專心駕駛時,先隔著褲子觸碰對方下體,雖然立即遭到制止,但她仍不罷休,之後更將手伸入司機內褲內撫摸。司機為了維護行駛安全及保住生計,只能強忍屈辱,直到抵達目的地將乘客送下車後,才立即報案處理。

網民鬧爆雙重標準籲嚴懲女色狼行為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替司機不值,紛紛在社交平台留言聲討。有網民直指「如果係男乘客對女司機咁做,早就被鬧到飛起」,批評社會對性騷擾存在雙重標準。亦有人怒轟「醉酒唔係藉口,性騷擾就係性騷擾」,要求法庭嚴懲。不少的士司機同行亦現身說法,表示深感同情,認為司機在車廂內屬弱勢一方,呼籲乘客要互相尊重。

檢方不信女子狡辯正式提起公訴

士林地檢署偵訊期間,黃姓女子坦承有觸碰及撫摸行為,但辯稱只是開玩笑,聲稱「不記得司機有反抗」,甚至反指對方曾解開皮帶。不過檢方調閱車內影像後,確認司機多次明確阻擋黃姓女子動作,並非如她所說的開玩笑。檢方認定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依《刑法》第224條正式提起公訴。案件現正等候法庭審理,若罪名成立,黃姓女子將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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