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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歲阿伯FB手多轉發「趣怪」圖片!求情稱唔熟操作 遭官一句KO即囚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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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體一個Post,隨時惹來一身蟻!近日一名63歲阿伯,只因在Facebook上「手多」轉發一則帖文,最終竟換來2個月的即時監禁,事件引起全城關注。究竟是怎樣的帖文,令這位阿伯的「手多」付出如此沉重代價?一句「唔熟Facebook操作」的求情,又為何會被法庭當場駁回?

辯稱「手多」誤Share兼留言「疣痔吸㷫」

事件要追溯至2025年立法會選舉期間,該名63歲黃姓被告在Facebook上轉載了一則由他人發布、內容涉及煽惑他人不投票的帖文。他不但按讚,更親自留言,當中包括「疣痔吸㷫」等字句。阿伯在庭上自行求情時大呻無辜,辯稱自己根本不熟悉Facebook操作,誤以為轉載的內容只限朋友可見,又指自己純粹因為帖文附帶的圖片「趣怪」才「手多」轉發,並非真心想煽惑他人。

裁判官直斥解釋牽強留言屬別有用心

阿伯以為「唔知」同「手多」可以做擋箭牌,點知上到庭完全唔係嗰回事!裁判官陳慧敏完全不接納其解釋,一句「唔知唔係辯護理由」直接KO。法庭更尖銳地指出,被告的留言刻意使用錯別字去表達特定意思,明顯是「別有用心」,並非單純的無心之失。對於被告聲稱因圖片「趣怪」而轉發,法庭亦認為解釋極度牽強,難以信服。

法庭指被告意圖隱藏身份須判阻嚇性刑罰

更致命的是,法庭發現被告用作留言的帳戶名稱為「Wong Li」,認為此舉顯示他有意圖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雖然被告解釋帳戶是由女兒開設,但法庭認為其轉發行為具有高度傳播風險,足以影響選舉制度,性質嚴重,必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最終,裁判官以監禁3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才扣減至2個月,但強調「冇特別因素判緩刑」,必須即時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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