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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歲博士生冒簽推薦信獲取錄判刑現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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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歲教大博士課程學生李祖儿,因冒用前副教授名義偽造推薦信而獲取錄,今日(9月1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她由多年申請失敗到成功入學,校方其後只憑一個關鍵細節揭穿造假,最終判決亦出現轉折。

前副教授離職細節揭穿假信

案情指,李祖儿2019年於教大完成碩士課程,自2021年起多次申請博士課程均告失敗,其後受中介唆擺犯案。她在網上遞交申請時,上載一封聲稱由教大前副教授何偉業撰寫的推薦信,並冒簽何的署名,最終成功獲取錄。不過,校方職員發現何偉業早於2021年7月離職,遂直接聯絡對方核實,確認他從未發出涉案推薦信。李被捕後在警誡錄影會面中,承認以舊有推薦信資料偽造文件及冒簽。

取錄公平爭議成全案核心焦點

事件曝光後,案件爭議焦點落在博士課程取錄公平,尤其李祖儿憑虛假學術推薦取得教育及教學服務,令其他申請者機會受到影響。裁判官陳炳宙直指,有關行為不公平地剝奪他人獲取錄的機會,案情嚴重,判刑必須具阻嚇作用。李最終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控罪涉及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2月16日期間作出的虛假陳述。

原本適合監禁最終獲網開一面

判刑出現轉折,裁判官表示案件本來適合判監,但考慮李祖儿沒有案底、一直奉公守法,過往學業及操行出色,亦對教學有熱誠,加上她真誠悔意、工作受影響及因案件滯留香港,重犯機會被評為較低,最終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其教職目前獲暫緩,待她完成社會服務令後可繼續工作,法庭亦表明今次是網開一面給予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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