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被騙656萬元|34歲男戶口5個月過數72萬 結局出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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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市民被誘騙到虛假投資網站,合共損失高達656萬元血汗錢,警方追查多年終於鎖定一名負責洗黑錢的34歲本地男子,揭發其銀行戶口在短短5個月內處理逾72萬元犯罪得益,最終被判囚10個月。
假投資網站騙走3人共656萬元揭發洗錢鏈
事件源於2020年11月至12月期間,騙徒向受害人發送訊息,誘騙對方透過懷疑虛假網站或應用程式進行投資。3名受害人其後發現受騙,於2021年1月至2月先後向警方報案,案件總損失金額約656萬元。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經深入調查後,發現涉案34歲本地男子涉嫌利用一個銀行戶口,於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期間處理大約72萬元犯罪得益,充當詐騙集團洗錢工具. 警方最終於2026年1月將其拘捕,並落案起訴一項「洗黑錢」罪。
事件曝光後網民鬧爆替受害人不值狂數被告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替受害人不值,直斥被告明知戶口有可疑資金流入仍然配合,根本就是貪圖蠅頭小利甘願做詐騙集團幫兇。不少人怒轟此類「人頭戶口」助長騙案猖獗,令無辜市民辛苦儲蓄付諸流水,更有網民質疑僅判囚10個月是否過輕,認為656萬元總損失與刑期完全不成比例,難以起到阻嚇作用. 討論區及社交平台湧現大量留言,互相提醒切勿輕信高回報投資訊息,亦絕不能將銀行戶口租借予他人。
被告東區裁判法院罪成判囚10個月收場
案件最終於東區裁判法院審結,被告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名成立,判處監禁10個月。警方同時呼籲市民切勿租借或賣出個人銀行戶口或支付工具戶口,以免被騙徒利用作洗黑錢及收受騙款。任何人如協助詐騙集團,有機會觸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而租借戶口亦可能觸犯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代價極為沉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