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翁巴士猝死家屬索賠逾11萬 法院判決結果全網叫好
老翁上車2分鐘昏迷職員8分鐘內接駁救護車
事發於2024年12月某個早晨,年逾八旬的李伯如常登上上海某路線巴士,甫坐下約2分鐘便開始不斷擦汗喘氣,隨即閉眼靠椅背失去反應。售票員在車廂巡查時多次輕拍李伯肩膀,驚覺對方已陷入昏迷狀態,即刻組織車內乘客協助報警及致電急救中心,全程保持通話交代現場情況。與此同時,巴士司機果斷改變行車路線,駛往方便救護車快速會合的路口。由發現異樣到成功將李伯交予醫護人員,前後僅耗時8分鐘,惟李伯最終搶救無效,證實因猝死離世。
家屬入稟索賠逾11萬指控巴士公司見死不救
事件曝光後,李伯的妻子及兩名女兒隨即向巴士公司興訟,指控車上既無配備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亦無急救藥物,職員未有第一時間實施有效急救,事後更拒絕即時提供車廂監控片段,認為嚴重缺乏人道關懷。三人合共索賠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逾11.5萬人民幣。巴士公司反駁稱李伯上車後尚未購票,雙方運輸合約根本未成立,加上職員已在能力範圍內盡全力救助,老翁死因純屬自身健康問題,與公司毫無因果關係. 上海松江法院審理後裁定,運輸合約自李伯登車一刻已依法成立,但同時認定巴士公司在合理範圍內已完全履行救助義務,老翁猝死屬自身健康原因,最終駁回家屬全部訴訟請求,判決後雙方均未上訴,裁決正式生效。
網民群起力撐判決轟家屬索償行為離譜
案件結果曝光後,大批網民替巴士公司不值,紛紛力撐法院判決公正。有人直斥家屬索償行為是“死哪訛哪”,亦有網民嘲諷“有棗沒棗先打一桿子再說”,質疑家屬明知職員已全力營救仍堅持索賠。更有人指出要求每輛巴士都配備AED根本不切實際,不應以此作為索償理由。不少網民直言,法院今次判決保護了善良施救者,避免社會日後出現“好心救人反被告”的寒蟬效應,若判決偏向家屬,以後誰還敢伸出援手。
法院判決為善良施救者撐起保護傘
這宗“教科書式營救反被索償”的案件最終以巴士公司完勝告終,上海松江法院釐清兩大法律焦點:一是登車即成立運輸合約,不因未購票而失效;二是巴士公司已盡合理救助義務,猝死與客運行為無因果關係. 判決生效後雙方均未上訴,網民普遍認為裁決既還了巴士公司清白,更為日後同類事件樹立重要先例,讓願意救人的人不再擔驚受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