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離島區議員王進洋詐騙6名長者59萬|法官質疑「放蛇要放到幾時」判囚45個月
王進洋承認7項洗黑錢罪 詐騙6名長者59萬
王進洋被控9項串謀詐騙罪及另10項洗黑錢罪,最終承認其中7項洗黑錢罪,其餘控罪獲存檔法庭。根據承認案情,王進洋於2023年6月6日到警署自首,聲稱在同年5月透過社交媒體找到一份日薪1,500港元的工作。他的工作內容是向受害人收取現金,每次可獲1,000港元車馬費及0.2%至0.4%的傭金。在2023年5月29日、30日、31日及6月2日期間,王進洋分別向6名73歲至93歲的長者收款,涉及金額共59萬港元。
詐騙集團冒充親人急需保釋金 長者損失慘重
案中受害長者均收到詐騙電話,對方聲稱是其親人因被捕而急需保釋金,要求受害人提供5萬至10萬港元不等的金額。詐騙集團組織嚴密,王進洋的上級「曾志偉」及「陳浩南」會定期與他聯絡及見面,指示收款地點並給予報酬。其中一名長者更不幸地被騙兩次,合共損失20萬港元,反映詐騙集團的手法極其惡劣。王進洋曾於案發期間聯絡執法人員,探討成為警方線人的可能性,但對方建議他直接報警。
法官質疑「放蛇」說法 批評被告知法犯法
辯方在求情時指出,王進洋在案中僅擔任「低層」角色,上級一直要求他不要問問題,被告的知情度不高。然而,法官李慶年對此說法並不認同,反問「人地叫你唔問,咁就唔問咩」,批評被告「隻眼開隻眼閉」。法官更就王進洋早前聲稱自己想發揮第四權「放蛇」的說法提出質疑,指出「放蛇要放到幾時?」,認為真正的放蛇行動會在中途表露身份。法官引述被告求情信內容,指王進洋欠了數十萬賭波債,加上父親剛做手術需要幫補家計,認為這才是真正的犯案動機。
網民批評前議員知法犯法 促嚴懲詐騙罪行
案件曝光後引起網民熱烈討論,不少人對前區議員參與詐騙活動感到震驚和憤怒。有網民留言表示「身為前議員竟然做呢啲嘢,真係無恥」,亦有人批評「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部分網民關注到受害人均為高齡長者,認為針對長者的詐騙行為特別可恥,留言「呢啲人專門搵老人家落手,真係冇人性」。也有網民促請當局加強打擊電話詐騙,「政府應該加重刑罰,阻嚇呢類罪行」,希望透過嚴厲判刑減少同類案件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