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駛上行人路落客|做敬禮手勢疑道歉 網民怒斥離譜
廣告
尖沙咀一名的士司機疑為方便乘客落車,竟然直接將車輛駛上行人路,停泊在九龍公園徑香港朗廷酒店外。整個過程被途人拍攝下來並上傳至網上,引發網民熱烈討論。司機面對鏡頭時的反應更令人意外,事件涉及的法律後果亦值得關注。
的士司機駛上行人路落客被拍片記錄
有網民在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分享一段27秒影片,顯示一輛的士停泊在尖沙咀九龍公園徑香港朗廷酒店外的行人路上。影片可見,的士疑似剛完成落客程序,正在關上車門。拍攝者從車尾開始拍攝,一邊走向車頭一邊批評司機的行為,直斥「你真係好嘢呀,你真係,哇,你真係好嘢到冇人有」、「真係叻到冇人有,呢個司機真係」。
司機做敬禮手勢疑似道歉後倒車離開
面對途人的指責和拍攝,的士司機並沒有表現出慌張或憤怒,反而向鏡頭舉起手並做出敬禮手勢,疑似是在「耍冧」道歉。完成這個動作後,司機隨即倒車準備離開現場。整個過程顯示司機似乎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不當,但處理方式卻顯得相當輕鬆,彷彿這只是一個小插曲。
網民怒斥司機行為離譜質疑是否無牌駕駛
影片曝光後,網民紛紛表達不滿,批評司機的行為極不負責任。有網民直言「CXS,第一日揸車去尖咀?唔識就唔好揸車搵食,要做佢老危啦」、「係咪傻㗎,酒店有落客位喎」。更有網民質疑司機是否無牌駕駛,表示「好離譜,係咪無牌㗎?有晒片,有晒車牌,係咪要查吓出租車公司?」部分網民建議直接報警處理,「直接打3條9,話有車鏟上行人路」、「為民除害1823」。
駛上行人路可被控危險駕駛最高罰款25,000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汽車駛上行人路可能觸犯多項罪名。第38條「不小心駕駛」規定,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可處第2級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更嚴重的第37條「危險駕駛」罪名,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3年;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10,000港元及監禁1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