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歲翁聚餐後棋牌室門口摔倒身亡|女兒索償34萬 牌友:曾勸阻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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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名74歲張姓老翁與相識15年的牌友聚餐後,竟在棋牌室門口摔倒身亡,其女兒事後向5名友人索償34萬元人民幣。法院近日作出判決,聚餐組織者及部分友人須承擔責任,合共賠償約1.7萬元人民幣,但判決結果卻引發各界熱議。
74歲張翁聚餐後棋牌室門口摔倒身亡
事件發生在上海市,74歲的張姓老翁與相識15年的牌友聚餐後,於棋牌室門口摔倒身亡。張翁女兒認為牌友們在照顧父親方面有疏忽,因此向5名友人索償34萬元人民幣,約38.5萬港元。案件經奉賢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近日作出判決。
法院判聚餐組織者承擔3%責任須賠償
奉賢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張翁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身安全未盡注意義務,應負主要責任。然而,法院同時認定聚餐組織者趙女士及部分友人明知張翁已醉酒,卻未將其安全送返住所,僅送至棋牌室門口,在照顧及護送上有輕微過錯。最終判處聚餐組織者承擔3%責任,兩名陪同者則各承擔1%,合共須賠償約1.7萬元人民幣,約1.92萬港元。
牌友深感冤枉曾勸阻張翁飲酒
張翁女兒提告後,其牌友深感冤枉,更表示席間曾勸阻張翁飲酒。這些牌友認為自己已經盡到勸阻的責任,對於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感到不解。法院在判決中指出,其餘僅陪同張翁飲酒或提早離場的牌友則毋須擔責,顯示法院在責任認定上有所區分。
網民熱議聚餐責任界線引發討論
此案判決結果在網上引發熱烈討論,不少網民對於聚餐後的責任界線感到關注。有網民認為成年人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質疑為何朋友需要承擔責任。也有網民支持法院判決,認為既然明知對方醉酒,就應該確保其安全回家。這宗案件反映了現代社會對於朋友間聚餐後照顧責任的不同看法,成為熱門話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