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藉慶生灌醉私生女誘開房性侵|女崩潰質問身份仍遭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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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宗駭人聽聞的亂倫性侵案震驚社會,一名男子竟然以替女兒慶生為名,將親生女兒灌醉後帶往賓館性侵。事件發生在2023年7月,當時女兒在酒醉狀態下遭到侵犯,過程中更曾驚醒質問父親是否清楚彼此身份,但對方依然沒有停手。這宗令人髮指的案件最終在台中區域法院宣判,男子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但案件仍可上訴。
獸父設局慶生變性侵陷阱
法院調查發現,涉案男子與被害女子雖然在法律上不具備父女關係,但兩人確實存在血緣關係,屬於非婚生父女。案發當晚,男子以替女兒慶生為由邀請她外出,兩人前往KTV唱歌並大量飲酒。深夜離開後,男子聲稱擔心遭警方臨檢,提議到賓館休息,當時身體不適的女子便跟隨前往。進房後女子因為酒醉而嘔吐,男子建議她泡澡舒緩不適,豈料女子在浴缸中昏睡過去。
女兒驚醒質問身份仍遭強暴
當女子醒來時,發現男子竟然與她一同在浴缸中,她立即離開浴室回到床上休息。然而男子並未就此罷手,反而跟上床鋪,趁著女子精神虛弱、難以抗拒的狀態下對她進行性侵。過程中女子驚醒並試圖推開對方,更開口質問「知道我是你女兒嗎」,但男子僅僅短暫停頓,隨即繼續施暴完成侵犯行為。法院認定男子的犯罪意圖已從乘機性交升高為強制性交,行為極其惡劣。
受害女子延遲報案有苦衷
事發後,受害女子自行離開現場,先向男友傾訴遭遇,但直到數個月後才向母親坦白並正式報警。她在法庭上表示,案發後長期出現情緒低落、失眠等創傷症狀,之所以遲遲未報案,是因為不願失去父親,同時擔心事件會影響母親的經濟狀況。法官指出,家內性侵案件中,被害人常因親情牽絆、經濟依賴或心理創傷而延遲報案,不能單純以報案時間或後續互動來否定受害事實。
法官重判4年監禁毫不留情
在庭審過程中,男子完全否認犯行,辯稱是女兒主動接觸,並聲稱兩人案後仍有聯繫互動,質疑對方的指控。然而法官綜合被害人前後一致的證述、相關證人證詞以及身心診斷資料,認定男子確實在被害人清醒並明確拒絕後仍持續侵犯。法院特別指出,男子犯後態度極差,從未道歉或尋求和解,完全沒有悔意。審酌犯罪手段惡劣、對被害人造成嚴重身心創傷,以及男子的個人與家庭狀況後,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