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拜年哭訴曾遭父性侵|淫男不安慰反猥褻露械 下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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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女子在農曆新年期間前往串燒店拜年時,向老闆哭訴曾遭父親性侵的悲慘經歷,原本期望得到安慰,豈料對方不但沒有給予關懷,反而趁機猥褻她,甚至露械要求發生性行為。受害人遭受二次傷害後報警求助,男被告最終被判強制猥褻罪成,入獄1年2個月。這宗令人髮指的案件再次提醒社會,性侵受害者在最脆弱時刻更需要保護而非傷害。
女子拜年哭訴父親性侵遭遇
案發於2023年1月23日農曆新年大年初二,受害人依約前往認識的李姓男子經營的串燒店拜年。李男拉下鐵門後,兩人在店舖二樓飲酒聊天和看電視。期間受害人情緒低落,向李男透露過往曾經遭到父親性侵的悲慘經歷,希望能夠得到理解和安慰。然而這個信任的舉動,卻成為她再次受害的開始。
串燒店老闆趁機猥褻露械求歡
李男聽完受害人的痛苦經歷後,非但沒有給予安慰,反而靠近對方並開始撫摸她的胸部和身體其他部位。隨後他更裸露下體,企圖強拉受害人撫摸其生殖器官,同時要求發生性行為。受害人當場反抗,雙方發生拉扯,由於擔心激怒對方會有更嚴重後果,受害人改用言語安撫,謊稱另有約會需要離開現場。雙方一度僵持不下,最終李男才肯放行讓她離開。
受害人情緒崩潰終獲友人鼓勵報警
事件發生後,受害人長期出現情緒低落、哭泣不止等創傷反應,內心承受巨大痛苦。在友人和同事的鼓勵下,她最終鼓起勇氣報警求助,希望透過法律途徑為自己討回公道。案件在台中地院進行一審時,李男否認犯罪,辯稱雙方只是短暫互動,相關指控只是原告一面之辭。然而法官考慮到證人口供和受害人的反應,認為其說法前後一致,裁定強制猥褻罪名成立,判刑1年4個月。
李男上訴認罪獲減刑2個月
李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案件在台中高分院進行審理期間,被告改為願意認罪,同時提出15萬元新台幣和解金,希望能夠達成和解以減輕刑罰。不過這個和解提議遭到受害人堅決拒絕,顯示她對於這種傷害行為絕不妥協的態度。法官最終考慮到被告認罪的情節,撤銷原判並改判有期徒刑1年2個月,減刑2個月,全案仍可繼續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