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台中男子自封釋法師父騙色3女信徒|逼簽性愛同意書完事後嘲諷

最新焦點

廣告

台中一名男子接手母親創立的佛堂後,竟然自封為「釋法師父」,利用宗教名義對多名情感低潮的女信徒進行精神控制。他聲稱只要與他「修行」就能改命、挽回感情,甚至逼迫對方簽下性愛同意書,事後還出言羞辱受害者。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男子行為構成侵權,判須賠償3名女信徒共380萬元新台幣,約95萬港元。這起案件揭露了假宗教師父如何利用信徒脆弱心理進行性侵的駭人手段。

自封釋法師父建立心理控制

該名男子自2009年起經營佛堂,對外宣稱母親已「成佛升天」,自己具備特殊能力,能替信徒消災解厄、扭轉因果。他要求信徒尊稱他為「老師」或「主」,並恐嚇若不依其指示行事,將招致厄運、家庭失和或人生走下坡,藉此建立強烈的心理依附關係。第一名受害女子因感情破裂加入佛堂,在情緒脆弱時被男子邀至住處進行一對一諮商,對方聲稱必須「全心奉獻老師」,才能讓前男友回頭,進而誘騙發生性關係,時間長達多年,次數高達數百次。

逼簽性愛同意書防止曝光

另一名女子因婚姻不順前來尋求慰藉,卻被告知只要和對方發生關係,就能讓人生重新順遂。為防止事情曝光,男子要求她簽署所謂的「性愛同意書」,聲稱「X下去是在幫你」。在多次發生關係後,甚至反過來嘲諷她的婚姻,還說出「和你修X很無聊」、「難怪你老公出去外面找女人」等話語,導致女子精神崩潰,長期接受心理治療。第三名女子同樣在分手與工作壓力下加入佛堂,被對方恐嚇若不照指示行事,命運將無法翻轉,隨後被帶往旅館多次發生關係,身心狀況嚴重受創,至今難以回歸正常生活。

法院認定構成侵權判賠380萬

法院認為,宗教信仰具有高度精神影響力,被告利用信徒對未知力量的恐懼與依賴,長期壓抑被害人的自主判斷能力,即使未以暴力相逼,仍已嚴重侵害其意思自由,構成侵權行為。綜合考量被告身份、行為手段及對被害人造成的重大心理創傷,判其須分別賠償3名女子120萬元新台幣約30萬港元、130萬元新台幣約32萬港元及130萬元新台幣,共計380萬元新台幣約95萬港元。全案仍可上訴。

網民痛斥假宗教師父行為

案件曝光後引起網民強烈譴責,有人留言「利用宗教騙色真的很可惡」、「這種人根本就是披著宗教外衣的禽獸」。也有網民提醒「遇到這種要求身體接觸的宗教修行一定要小心」、「真正的宗教師父絕對不會有這種要求」。不少人認為判賠金額太輕,「這種傷害是一輩子的,380萬根本不夠」,呼籲受害者要勇敢站出來,不要讓這種假宗教師父繼續害人。

Close

投票支持你嘅心水食店,
即送可口可樂®或無糖可口可樂®汽水換領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