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災民租住老友妻子公屋|突然坐地起價加1,500元 怒斥「吸血鬼」
30年老友妻子突然坐地起價
這名災民在Facebook群組「大埔 TAI PO」發帖講述事件經過,表示宏福苑大火後一直努力在同區或附近地區尋找租盤,但始終一無所獲。他提到想找一些有家電家俬裝修不差的單位,但大埔粉嶺上水一帶真的很少這類物業,相信也有很多災民在搵樓,令尋找過程變得異常困難。在苦尋無果的情況下,一名認識了30年的「老死」表示,其任職幼稚園教師的妻子有一間遺產公屋單位沒有人居住,可以1萬元價格出租予他暫住或長期租住。
災民怒斥朋友妻子踩多兩腳
由於不想影響與老友的關係,災民起初推搪沒有租住,但在沒有其他選擇下最終決定租住該單位。詎料老友妻子竟然坐地起價,將租金從1萬元加到11,500元,令災民大感憤怒。他在帖文中怒斥「佢太太夠膽死依家又話要加到11,500元,其實一千幾百真係冇所謂,但係在全港個個都話捐錢幫助宏福苑的時候,原來真係有呢啲吸血鬼喺呢個時候唔幫不特止仲要踩多兩腳嘅人!我現在真係深深明白就算乞食,住天橋底都唔會喺佢太太面前!」災民更質疑「究竟依家獅子山精神土生土長的香港人在哪?」
網民激辯人情與道理之間界線
帖文引來網民熱烈討論,不少人認為這次事件讓災民看清了人性真面目。有網民留言「人性在大事大非就會表露出來,認清楚就是」、「畀個機會你睇清楚一個人」、「睇清楚都好嘅!患難先睇到真面目」、「講錢失感情,日久見人心」。然而也有網民持不同觀點,認為不應強迫他人做善事,留言「唔好太在意,幫就人情,唔幫就道理」、「講真無得逼人做善事」、「對你遭遇真係深表同情,當然現實中唔可能要求人人都有同理心,好多嘢未經歷過,咪無感受囉!」另有網民提醒「哎,有時同朋友感情好,唔等於會同佢伴侶都會投契,唔好因為咁失咗個朋友」。
未補地價公屋出租或觸犯法例
除了道德爭議外,有網民提醒未補地價公屋一般情況下不可出租,業主及租客都可能觸犯法例。網民留言「未補地價公屋或居屋一般情況下不可以私下出租,這是觸犯《房屋條例》的違法行為,會面臨罰款、監禁和收回單位的風險」、「你租咗,佢又犯法,你又犯法,搵過個啦」。根據資料顯示,房委會雖有「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但只容許合資格房委會資助出售單位業主,出租其未補價單位予合資格公屋申請者。其他情況下如未補地價出租公屋單位,可能違反《房屋條例》,協議的雙方均可遭刑事檢控,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