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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警愛上女同事兩度闖屋偷生理褲|懲戒法院上堅稱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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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已婚男警員因為愛慕女同事,竟然做出令人震驚的行為。這名洪姓警員利用職務之便,趁女同事執勤時偷取對方住所鑰匙,兩度闖入其住所,更被指偷走女警的生理褲作為「留念」。事件曝光後引起軌然大波,法院最終判處該名男警多項罪名成立,而他在懲戒法院上的辯解更是令人咋舌。

洪男兩度闖入女警住所偷生理褲

根據台媒報道,涉案的洪姓警員已婚,於2022年在台中豐原分局一間派出所工作期間,對一名女同事產生愛慕之情。洪男熟知女同事的出勤時間、行蹤及租住位置,趁女同事在外巡邏之際,取走女警放在派出所的住所鑰匙,駕駛電單車前往對方住所。他成功進入屋內,偷走衣櫃內的生理褲後逃離現場,並將鑰匙放回原處掩人耳目。洪男之後再次故技重施,趁女警返回台南老家時,再次擅自進入對方住所,但這次卻被房東當場撞見,洪男立即離開現場。房東查看閉路電視後通知受害女警,雙方合力向洪男提告。

法院判處洪男多項罪名成立可易科罰金

案件在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法官分別裁定洪男「侵入住宅竊盜」和「侵入住宅」罪成,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和拘役30天,但均可易科罰金確定。作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洪男的行為嚴重違反職業操守,不但觸犯刑法,更損害了警察形象和公眾對執法部門的信任。法官在判決中明確指出,洪男利用職務便利進行犯罪行為,情節嚴重,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洪男懲戒法院仍否認偷竊堅稱悔恨

處理公務員違規個案的懲戒法院接手跟進此案,洪男在庭上承認侵入住宅的事實,卻堅稱沒有偷取生理褲,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深感悔恨。他不斷向被害人道歉和懇請原諒,還表示願意作出賠償。洪男更在庭上為自己辯護,聲稱自己沒有前科,一直認真從事警務工作,目前需要奉養年紀漸長的父親,和妻子共同照顧未成年子女,強調自己只是一時失慮偶然犯罪,懇請懲戒法院從輕發落。然而,懲戒法院並未完全接受他的說辭。

懲戒法院判處降級改敘罰款10萬新台幣

懲戒法院考慮到洪男身為警察,卻兩次侵入民居,嚴重破壞紀律,戕害人民對公務員的信賴,造成受害人恐慌。雖然洪男任職警員後表現尚屬良好,但他仍然否認盜竊行為,顯示缺乏真正的悔改之心。最終,懲戒法院判處洪男降2級改敘,下調職級及俸點,並罰款10萬新台幣(約2萬5,000港元)。全案仍可上訴,但這起事件已經對當事人的職業生涯造成重大影響,同時也提醒所有執法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法律和職業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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