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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女遭繼父性侵|冒險「再犧牲最後一次」蒐證 結局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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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宗震驚社會的性侵案件近日宣判,一名高中女學生長期遭繼父性侵,為了蒐集證據不惜「再犧牲最後一次」與繼父發生關係,取得含有精液的安全套作為證物。然而法官認為這次性行為是女學生自願,加上其他性侵指控證據不足,判處繼父性交罪名不成立。不過繼父承認曾強迫繼女口交,最終被判入獄4年6個月。這宗案件引發社會對於性侵受害者蒐證困難的關注,同時也凸顯了家庭性侵案件的複雜性。

小六開始遭性侵 母親拒絕施援

根據法庭文件顯示,受害女學生指控繼父從她小學六年級開始,一直到高中二年級期間持續對她進行性侵犯。繼父不僅強迫她穿上性感內衣進行性交,每當她試圖反抗時,就會遭到繼父痛毆或威脅。到了高一升高二的暑假期間,繼父更要求少女為他口交,受害人被迫照做。面對如此痛苦的遭遇,少女曾經向母親求助,希望能夠得到保護和幫助,但母親卻選擇視而不見,沒有給予任何回應或協助。這種來自家人的冷漠態度,讓受害者陷入更加絕望的處境。

女學生冒險蒐證 取得關鍵物證

在求助無門的情況下,這名勇敢的女學生決定自己想辦法蒐集證據。她曾向同學透露自己的遭遇,並在2025年3月23日晚上約9時向同學表示,準備「再犧牲最後一次」來取得含有繼父精液的安全套作為證物。這個決定對於一個未成年的受害者來說,需要極大的勇氣和決心。當晚行動結束後,她立即聯絡親生父親,相約翌日見面並請求父親將她接走。最終,女學生成功脫離險境並報警提告,正式展開法律程序追究繼父的罪行。

繼父否認強制性交 辯稱對方自願

案件在台中地方法院進行審理期間,被告繼父對於指控採取部分承認的態度。他承認曾經要求繼女為他口交,但辯稱這是對方自願的行為,並聲稱事發現場是在家中的開放空間,妻子隨時可能察覺並阻止。對於2025年3月23日的性行為,繼父同樣聲稱是少女自願發生,堅決否認有任何強制性交的行為。然而,這些辯護理由並未能完全說服法官,特別是在強迫口交的指控方面,證據相當確鑿。

法官判決引爭議 性交無罪口交有罪

經過詳細審理後,法官作出了一個引發爭議的判決。法官認為,由於少女在最後一次性行為中非常確定會和繼父發生關係,無法排除她是為了取得證據而自願與繼父發生關係的可能性,因此難以認定這次行為違反了她的意願。加上其他日子的性交行為同樣證據不足,所以在性交罪名方面判處無罪。不過,對於繼父強迫少女口交的行為,法官認為證據確鑿,嚴厲譴責被告沒有妥善照顧繼女,反而將她當作發洩性慾的對象,導致受害者身心受創。最終裁定「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名成立,判處入獄4年6個月,案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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