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騎士載女友胞姊查農地|刻意翻車性侵後獨自離開 胞妹上門求和解:殺豬賠錢
鐵騎士刻意翻車製造機會
根據台媒報道,案發於2024年1月15日下午,涉案男子邀請同居女友的胞姊一同前往查看農地,駕駛三陽旗下「野狼」電單車接載對方出門。駕駛大約5分鐘後,鐵騎士突然駛往佈滿石頭的崎嶇路段,電單車繼而失控摔倒,胞姊被拋出跌落草地。鐵騎士趁機將她壓制,胞姊驚叫「你老婆是我妹妹,我是她大姊,你為什麼要欺負我」,但鐵騎士沒有理會,仍然強行性侵得逞,事後更將受害人留在現場,獨自駕車離去。
胞妹上門求和解願意賠錢殺豬
受害人懷疑對方有心犯案,事件對她造成極大身心創傷,直到大約5個月後,才鼓起勇氣報警。但鐵騎士女友帶同其他姊妹上門,希望雙方達成和解,明言「你要多少錢我賠你,我們再殺一條豬」。鐵騎士更落淚道歉,表示「好了啦,不要一直講,我錯了是我不對,原諒我!」受害人留下錄音紀錄後,堅決繼續提告。
男被告法庭狡辯褲子自行滑落
案件審理期間,男被告反而否認性侵,辯稱案發當日他們駕車不慎摔倒,自己只是上前扶起原告,而她的褲子自行滑落,雙方並未發生關係。辯護律師亦稱,被告事後面對質問時,雖然表示「我不知道我為什麼做這個事,我很像被鬼弄神智不清」、「我不是故意的,我自己錯了,對不起原諒我」,但其實就駕車摔倒一事道歉,律師更稱原告平時有飲酒習慣,案發當日可能飲酒,導致雙方有誤會。
法官拒絕接納辯詞判囚3年10個月
法官審視相關證據後,沒有接納被告說法,指出原告案發前左手骨折,剛剛完成手術,跟足醫生吩咐沒有飲酒,加上手部傷勢,令到她案發時難以反抗。法官認為如果被告確實遭到誤解,談判期間理應急於辯解,並非直接道歉,原告口供內容前後一致,而且附上錄音佐證,裁定被告「強制性交」罪名成立。法官考慮到被告目前從事務農工作,需要負擔同居女友和母親的生活開銷等經濟狀況,判處入獄3年10個月,案件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