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女開玩笑稱「有種你就摸」後續指控同事性侵|案情逆轉定讞
酒吧門口玩笑話引發性侵指控
事件發生在2022年6月18日晚上,涉案的黎姓男子中文能力不佳,與女同事在高雄一間酒吧共事多年。當晚兩人一起飲酒後在門口聊天,黎男帶有醉意下突然詢問女事主能否摸其胸部。女事主半開玩笑回應「摸啊摸啊,有種你就摸啊」,豈料黎男竟將她拉到酒吧後巷,以激烈方式親吻和咬向她,透過暴力強迫她口交,並將她轉身面向牆壁強制性交得逞。女方事後指控遭到性侵,而黎男則一直否認相關指控,強調雙方屬你情我願性交。
黎男賠償80萬新台幣簽署和解書
為了息事寧人,黎男在女同事和其楊姓男友等人的見證和錄音下,於同年7月簽下和解書,賠償80萬新台幣約20萬港元。檢察官因此認定黎男行為涉及性侵,正式提出檢控。然而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法官卻裁定被告無罪,控方不服上訴。案件在高雄高分院進行二審,經過兩次審理後,法官均裁定男被告無罪。
法官質疑口供錄音內容前後不一
在二審過程中,法官播放案中錄音內容,發現被告是在楊男長時間逼問辱罵下,才表示「我有做出好像要強姦的動作」,難以認定是自白。此外,女方口供內容前後不一,從「被拉入」巷內變為「被邀請進入」,事發經過存疑。女方曾表示當晚只飲用1至2瓶啤酒,自己酒量非常好,「2瓶對我來說就像水一樣」,而且「被性侵」時曾經掙扎,可見其意識清楚並具備反抗能力,令法官質疑被告是否仍能向她施以強制性交。
訊息對話和解書細節成疑點
雙方之間的訊息對話中,女方曾用英文要求黎男道歉,並稱當時沒有同意發生性行為令她感到不適。黎男回覆會「認真道歉」,但沒有提及就何事致歉。法官認為相關對話只能顯示黎男有道歉意圖,沒有明確承認進行強制性交行為,無法加強女方指控。至於和解書的簽署過程,在場3名證人對細節說法不一,包括未能解釋有沒有人為黎男進行翻譯,難以證明黎男完全理解內容和自願簽署。綜合所有證據,法官認定控方證據不足,維持原判駁回上訴,裁定男被告無罪,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