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打賞女主播167萬以為娶得美人歸|驚悉女神已婚情緒崩潰 法院判決震撼
瞿男為愛狂撒167萬 每日僅花50元過活
根據成都新都法院的案例顯示,瞿姓男子對陳姓女主播一見鍾情,毫無保留地在平台上打賞共167萬人民幣,甚至繞過平台私人轉賬超過11萬人民幣。為了籌措這筆巨款,瞿男不惜向多個平台借錢,總額超過126萬人民幣,自己每天的生活費卻只有50元。在聊天記錄中,瞿男多次向「女神」表達好感,聲稱「我們倆之間只你和我」等甜言蜜語,而陳女也回應「想你了」、「寶寶」等親暱稱呼,從未明確拒絕對方的表白示愛。
陳女隱瞞婚姻狀況 私下約會維持曖昧關係
除了金錢往來,瞿男和陳女還會私下見面,關係看似進展良好。當陳女勸他別再借錢時,瞿男表示自己撐得下去,會用每月工資慢慢還債,「還能給你刷點,不想讓你這太委屈」。然而陳女在整個過程中,從未透露自己早於2019年已經結婚的事實,讓瞿男一直以為有機會與她發展戀愛關係。直到2025年年初,瞿男意外發現真相後,覺得「被騙」情緒完全崩潰,立即與陳女斷絕來往。
法庭攻防戰 女主播稱僅普通朋友關係
憤怒的瞿男將陳女和抖音平台一起告上法院,要求取消所有打賞及轉賬,索償超過178萬人民幣。在法庭上,陳女辯稱她和瞿男只是普通朋友關係,聊天記錄不能證明雙方有談戀愛,這只是瞿男的單方面想法。她強調作為聊天主播,與粉絲交流是維繫關係的工作需要,瞿男作為持有兩個高級賬號的資深用戶,理應知道網絡主播和粉絲間的互動是虛擬性質。瞿男則反駁,陳女建立了以結婚為目的的誘導,致使他作出打賞和轉賬行為。
法院判決僅退還私下轉賬11萬 平台打賞不獲支持
成都新都法院最終作出判決,認為瞿男的轉款有明確目的性,是為了與陳女建立戀愛關係,而陳女沒有明確告知婚姻狀況,仍與瞿男關係曖昧不清,令對方誤以為可進一步發展,違反公序良俗。法院判決陳女需要返還私下轉賬的11萬人民幣,但平台上打賞的167萬人民幣則不用退回,因為網絡打賞屬消費性質,和私下轉賬的贈予行為有明確區別。內地律師庄志明解釋,「打賞」在法律上是基於直播服務的消費行為,並非單純贈與,司法機關會視作「服務和被服務的合法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