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安全帶法例下週生效|企位乘客免戴 違法最高罰5,000元
2026年1月25日正式生效 最高罰款5,000元
根據運輸署公布的資料,巴士安全帶法例將於2026年1月25日起正式實施。法例涵蓋範圍包括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及私家巴士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和貨車後排乘客座位,以及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均須安裝安全帶。乘客如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運輸署發言人強調,佩戴安全帶能在意外中有效保護乘客,並引述研究顯示,正確佩戴安全帶可減低司機和乘客在迎頭相撞意外中的死亡和重傷風險,分別降低約四成和七成。
企位乘客毋須佩戴 政府強調不切實際
對於市民關注的企位安全帶問題,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麥震宇曾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明確指出,巴士設置企位是為平衡運力需求及安全考慮,取消企位並不切實際。他表示暫時未見其他國家要求站立的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政府已要求巴士公司增設扶手、使用防滑物料及加闊通道等措施,保障企位乘客安全。九巴傳訊及公共事務部主管簡學悕亦指出,巴士企位安裝安全帶並不可行,現時巴士內已設有連續性扶手,乘客上車後可全程握著。他同時呼籲企位乘客要緊握扶手「企定定」,不鼓勵乘客於行車途中在車廂內行走。
安全帶正確佩戴方式 共用屬違法行為
運輸署詳細列出安全帶的正確佩戴方式,強調不可2人或多人同時共用1條安全帶。正確佩戴方法包括5個重點:安全帶橫帶應橫過上大腿、斜帶應橫過肩膊中間緊貼胸部至鎖骨位置、帶扣應垂於身旁而非身上、必要時可調校安全帶長度,以及確保安全帶沒有其他物件纏著或壓著且沒有扭曲後才扣緊。根據法例規定,乘客乘搭巴士時如座位設有安全帶,必須全程扣上安全帶,無論上下層。若乘客發現座位安全帶損壞或失靈,應及時向司機報告,同時在可行及安全情況下調位到安全帶有效運作的座位上。
執法標準引關注 合理辯解待個案處理
對於什麼情況可作為合理辯解的求情理由,警方交通總部法例檢討及策劃組總督察莊金印表示,警方執法時會審視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他重申安全帶的目的是為司機乘客提供保護作用,減少受傷風險,期望市民養成「自動自覺扣安全帶」的習慣。運輸署亦表示,若遇上執法情況,乘客可向執法人員表明座位損壞或失靈,執法人員將按情況處理。對於校巴上的學童,跟車保母應在開車前確保所有學童配戴好安全帶,如中途有學童安全帶鬆脫,保母應先在座位上口頭勸籲,若勸籲不果可在安全或停車情況下協助扣上安全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