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2026|OT補水假期工傷點計?打工仔權益懶人包 一文睇清418通知期遣散費
勞工法例2026目錄
勞工法例基本保障:我是否受「418」連續性合約保護?
要享有《僱傭條例》下的全面保障,首先要了解自己是否符合「連續性合約」的定義,這就是俗稱的「418條例」。
甚麼是「連續性合約」(418條例)?
根據勞工法例,只要你連續受僱於同一位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你的僱傭合約便屬於「連續性合約」。無論你是全職、兼職、臨時工,只要滿足以上條件,便能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的各項權益和保障。
「418」保障涵蓋哪些主要勞工權益?
一旦被視為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你便可享有以下主要權益:
- 休息日
- 有薪法定假日
- 有薪年假
- 疾病津貼(有薪病假)
- 有薪產假及侍產假
- 遣散費(如適用)
- 長期服務金(如適用)
- 僱傭保障(例如不合理解僱)
OT補水迷思:勞工法例有規定必須補錢或補假嗎?
「OT有冇補水?」是最多打工仔關心的問題。很多人誤以為超時工作必定有額外補償,但現行法例的規定可能與你想像中不同。
僱傭條例對「超時工作」(OT) 的法律規定
現時香港的《僱傭條例》並未就僱員(除青少年及兒童外)的最高工時或超時工作薪酬作出硬性規定。換言之,法例上並沒有強制僱主必須為員工的超時工作提供補水(加班費)或補假(以假期作補償)。
OT補水及補假安排:一切以僱傭合約為準
超時工作的補償安排,完全取決於僱主與僱員雙方在僱傭合約中協定的條款。如果合約清晰列明OT的計算方法、補水金額或補假安排,僱主就必須遵守。相反,如果合約沒有提及,僱主則沒有法律責任支付任何OT補償。
如何保障自己的OT權益?檢查合約條款
為保障自己,打工仔在簽署僱傭合約前,應仔細閱讀有關工作時間及超時工作的條款。建議主動與僱主溝通,釐清以下問題,並盡可能將協定內容寫入合約:
- 正常工作時數是多少?
- 超時工作如何定義?
- 超時工作會有補償嗎?是補錢還是補假?
- 補錢的計算率是多少(例如時薪的1.5倍)?
- 補假的換算方式是怎樣(例如OT 1小時可補回1小時假期)?
假期權益一覽:法定假日、休息日、有薪年假點樣分?
休息日、勞工假、大假,三者性質和規定都不同。下表為你清晰比較,讓你不再混淆。
| 假期種類 | 基本權益 | 薪酬 | 如需上班的安排 |
|---|---|---|---|
| 休息日 | 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 | 屬有薪或無薪,視乎僱傭合約條款。 | 僱主不可強迫僱員上班(除非因機器故障或緊急事故)。如僱員同意上班,僱主須在30天內安排補假。 |
| 法定假日(勞工假) | 由2024年的13日,逐步增至2030年的17日。2026年起新增佛誕翌日,共15日。 | 如僱員已按「418」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可享假日薪酬。 | 僱主須最少48小時前通知,並在60天內安排補假。 |
| 有薪年假 | 按年資由7天遞增至最多14天。 | 有薪,按過去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計算。 | 僱員有權選擇放取年假,僱主不可支付工資代替(除非僱員離職)。 |
休息日:每7天享有不少於1天,僱主不可強迫上班
休息日是連續24小時不間斷的時期,讓僱員休息。僱主可安排固定或非固定的休息日,但必須遵守每7天至少1天的原則。除非發生緊急事故,否則僱主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即屬違法。
法定假日(勞工假):2026年有幾多日?上班如何補假?
法定假日正逐步由12日增加至17日,與公眾假期(銀行假)看齊。由2026年起,新增的法定假日為佛誕翌日,屆時總數將增至15天。如僱主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上班,必須提前通知,並在原定假日前或後60天內安排另定假日(補假)給僱員。
有薪年假:按年資可享7至14日,年假薪酬計算方法
按「418」規定受僱滿12個月,即可享有有薪年假。年假日數按服務年資計算:
- 第1及第2年:每年7天
- 第3年:8天
- 第4年:9天
- 如此類推,直至第9年或以後,每年可享最高14天。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放取年假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人工與出糧:勞工法例如何保障薪金發放?
準時出糧是僱主的基本責任。《僱傭條例》對工資的定義、支付時間及扣薪情況有嚴格規定。
工資的定義:哪些款項屬於工資?
根據條例,「工資」包括僱員因工作而賺取的所有報酬、收入、津貼(包括交通津貼)、勤工獎、佣金及超時工作薪酬。但不包括:非經常性的交通津貼、僱主提供的居所、年終酬金(雙糧、花紅)、退休金等。
出糧時間及方式規定:7天內須支付
僱主必須在工資期屆滿後7天內支付工資。例如,月薪僱員的工資期是每月1號至月尾,僱主最遲要在下個月7號出糧。如僱主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準時支付工資,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僱主可以隨便「扣人工」嗎?合法扣薪情況一覽
僱主不可隨意扣除僱員工資。只有在以下情況,僱主才可合法扣薪:
- 缺勤:按僱員缺勤時間比例扣除。
- 損壞或遺失財物:因僱員疏忽或失職引致,每次扣除額不得超過$300,總額亦不可超過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
- 預支或多付的工資:可扣除作償還,但總額不可超過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
- 提供膳食及住宿:按僱傭合約規定或雙方同意的價值扣除。
請病假、工傷、產假及侍產假權益
生病、工傷或迎接新生命,都是打工仔可能遇到的情況。了解相關假期及津貼權益非常重要。
疾病津貼(病假錢):申請資格及每日款額計算
要享有薪病假(疾病津貼),須符合以下條件:
- 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
- 能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
- 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日數(受僱首年,每月可累積2日;之後每月4日,最多可累積120日)。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放假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80%)。
工傷期間權益:僱主不可解僱正放取工傷病假的僱員
僱員若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受傷,僱主有責任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支付補償。在僱員的工傷病假期間,僱主不得解僱該僱員,否則即屬違法,並須支付罰款及向僱員支付一筆補償款項。
產假及侍產假:可享日數及薪酬計算方法
合資格的女性僱員可享連續14星期的有薪產假,而男性僱員則可享5天有薪侍產假。產假及侍產假薪酬的每日款額,同樣是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80%)。
離職與解僱:辭職、被炒點計通知期及代通知金?
不論是主動辭職還是被動解僱,都需要按合約及勞工法例處理通知期和相關款項,避免不必要的勞資糾紛。
計算通知期及代通知金方法(試用期內及試用期後)
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視乎合約有否訂明,以及僱員是否在試用期內。
| 僱傭情況 | 所需通知期 | 代通知金計算 |
|---|---|---|
| 試用期內(首個月) | 無需通知期,可即時終止合約。 | 不適用。 |
| 試用期內(滿一個月後) | 按合約規定,但不少於7天。如無規定,則為7天通知。 | (通知期內僱員本應賺取的工資) |
| 完成試用期後(連續性合約) | 按合約規定,但不少於7天。如無規定,則為1個月通知。 | (上一個月賺取的工資)x(通知期月數) |
任何一方想即時終止合約,便須向對方支付「代通知金」,金額相等於通知期內本應賺取的工資。
甚麼情況下僱主可即時解僱(毋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只有在僱員犯下非常嚴重的過失時,僱主才可即時解僱(又稱「即時炒魷」),而毋須給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嚴重過失包括:
-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 行為不當,與正當及忠誠履行職責的原則不相符
- 欺詐、不忠實
- 慣常疏忽職責
僱主行使此權利時須非常謹慎,否則可能構成不合理解僱。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領取資格及計算方法
在特定情況下,被解僱或離職的僱員可獲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但兩者不能同時兼得。
- 遣散費: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因裁員而被解僱,或在有期限的合約屆滿後不獲續約。
- 長期服務金: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5年,並非因裁員或嚴重過失而被解僱(或在職期間死亡、因健康理由辭職、65歲或以上因年老辭職)。
計算方法:(最後一個月工資 x 2/3)x 服務年資。款額上限為$390,000。不足一年的服務年期會按比例計算。
勞工法例常見問題 FAQ
問:如果法定假日撞正休息日,可以補假嗎?
答:可以。根據《僱傭條例》,如果法定假日適逢休息日,僱主應在休息日之後的下一天(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的日子)安排補假給僱員。
問:僱主拖欠薪金,我可以怎樣追討?
答:如僱主在工資期屆滿7天後仍未支付工資,你應立即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的辦事處求助及追討。拖欠工資屬刑事罪行,切勿啞忍。
問:年終酬金(例如雙糧、花紅)是否必定有?
答:不是。年終酬金(包括雙糧、花紅、第13個月糧等)並非《僱傭條例》的法定要求。僱員能否享有此類酬金,完全取決於僱傭合約的條款或雙方的協定。
問:工傷賠償金額是如何計算的?
答:工傷賠償的計算較為複雜,主要根據《僱員補償條例》進行。金額會考慮僱員的年齡、每月收入,以及由醫生評估的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比。如有疑問,建議直接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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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定假日撞正休息日,可以補假嗎?
可以。根據《僱傭條例》,如果法定假日適逢休息日,僱主應在休息日之後的下一天(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的日子)安排補假給僱員。
僱主拖欠薪金,我可以怎樣追討?
如僱主在工資期屆滿7天後仍未支付工資,你應立即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的辦事處求助及追討。拖欠工資屬刑事罪行,切勿啞忍。
年終酬金(例如雙糧、花紅)是否必定有?
不是。年終酬金(包括雙糧、花紅、第13個月糧等)並非《僱傭條例》的法定要求。僱員能否享有此類酬金,完全取決於僱傭合約的條款或雙方的協定。
工傷賠償金額是如何計算的?
工傷賠償的計算較為複雜,主要根據《僱員補償條例》進行。金額會考慮僱員的年齡、每月收入,以及由醫生評估的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比。如有疑問,建議直接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