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銀行家見工卻因1條件不獲聘請 深感不忿質疑有否觸犯歧視條例

38歲銀行家見工 因1條件不獲聘請
近日有社交平台專頁發帖分享他人經歷,早前有銀行家到一間中資銀行應徵高級客戶關係經理(Senior RM)一職,面試過程一切順利,惟最終收到電郵回覆表示不鑊聘請。然而,信中內容卻令事主感到非常不忿,當中寫道「不接受新聘人員38歲以上的申請」,換言之該間銀行不會聘請任何38歲以上求職者。針對事件,該專頁提出質疑,懷疑涉事銀行可能觸犯歧視條例。

網民拆解是否觸犯歧視條例
批評銀行做法不公
網民普遍認為38歲的求職者正值壯年,擁有豐富經驗,銀行的拒絕理由不合理,涉嫌年齡歧視:「38歲正當壯年,銀行做法好離譜」、「38又唔老又夠經驗,唔識貨」、「睇CV都知佢幾歲啦,唔啱仲叫佢Interview,擺明玩佢啦」、「一開始唔講,人哋見完一輪先知就會好嬲」。
金融業文化與年齡限制的普遍性
不過,亦有部分網民指出,年齡限制在金融業特別是內地機構中並非個別現象,反映行業文化和工作環境對年輕人的偏好:「大部分內地機構都有年齡限制,其實唔係個別情況」、「國內所有銀行都有類似規定,呢個其實係直接增加金融風險嘅做法」、「唔好講中資行,大陸係通行(72行、行行)都係過咗35歲搵工就唔請。所以曾經有一排佢哋見香港失業 / 退休可以做保安會覺得香港好奇怪」、「金融業要拼體力,年輕人有優勢」。
對銀行直白回應的爭議與法律缺失
網民對銀行以年齡為由直接拒絕的做法意見兩極,有人欣賞其直白,但更多人批評其任性,並指出香港缺乏明確的年齡歧視法律保障:「Email 直接答你我地年齡歧視,呢啲咪任性咯,但係我中意夠直白」、「香港沒有年齡歧視法律,只能算民事」、「現在無年齡歧視,所以這種文化可以橫行」、「年齡太高,捱唔到夜或唔想加班,請呢個位係用嚟守尾門」。
平機會就事件作出回應
平等機會委員會回覆傳媒查詢表示,平機會負責執行4條反歧視條例,包括《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當中禁止基於性別、懷孕、餵哺母乳、婚姻狀況、殘疾、家庭崗位及種族的歧視,而由於年齡並非當中所涵蓋的條件,故平機會沒有職權針對事件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