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妻由男醫生做產檢|人夫震怒喊離婚 以頭撞牆「今天要死在醫院」
人夫醫院內撞牆尋死 威脅妻子離婚
根據網傳影片顯示,這名身穿短袖黑衣的人夫在長春市婦產醫院內情緒極度激動,當場對著懷孕妻子怒罵「不過了,你讓人看了,明天離婚」。現場一名穿長袖黑衣的男子見狀立即上前制止,雙手緊握住人夫的前臂阻止他繼續與妻子爭吵。當該名男子勸說「你怎麼那麼小心眼呢」時,人夫態度倔強回應「我必須小心眼」。情況進一步惡化,人夫掙脫控制後直衝向問診台,用頭部猛烈撞擊柱子,妻子見狀驚呼「老公」。當他企圖再次撞牆時被制服在地,坐在地上叫喊「我今天必須死在你們醫院」。
長春市婦產醫院回應事件非醫療糾紛
長春市婦產醫院工作人員其後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涉事患者的就診已經完成,院方亦對孕婦進行了安撫工作,該對夫婦目前已經離開醫院。出於隱私保護考慮,院方不便透露過多詳細資訊,但明確聲明該事件並非醫療糾紛。醫院產前診斷中心工作人員向當地媒體解釋,醫院的婦產科和產前診斷中心都可以提供產前檢查服務,科室隊伍同時配備了男女醫生,而且女醫生數量更多。該工作人員強調「醫生不分性別,只是給你看病」,指的是專業醫療行為必須恪守隱私與倫理規範。
醫院提供性別選擇服務 患者可自主決定
院方進一步說明,若患者或家屬確實介意醫生性別,在就診前可以通過預約系統的醫生頭像判斷醫生性別,按個人需要選擇男女醫生應診。即使在就診期間,患者也可以即時提出更換醫生的要求,院方會協助處理相關安排。廣東哲清律師事務所馬俊哲律師就此事件進行法律分析,指出產科超聲波涉及患者隱私部位的檢查,屬於《民法典》規定院方特殊檢查「需要特別告知」的範疇。若院方在掛號時明確提醒患者檢查可能由男醫生操作,並提供選擇權,則已盡到告知義務。同時院方必須履行隱私保護責任,確保操作過程符合診療規範,包括必須有女護士在場、不得進行與檢查無關的接觸等。
網民熱議丈夫極端反應是否合理
事件曝光後引起網民廣泛討論,不少人認為這名丈夫的反應過於極端和不理性。有網民留言「醫生係專業人士,唔係色狼,點解要咁激動」,亦有人質疑「老婆都冇意見,老公激咩」。部分網民則認為每個人對隱私的接受程度不同,但普遍認為以頭撞牆和威脅尋死的行為過於誇張。律師馬俊哲特別指出,醫療服務遵循「患者自主」原則,應由患者本人作醫療決定,只有在患者處於昏迷等無法自主決定的情況下,才由家屬代為決定。在這起事件中,妻子意識清醒並完全享有決定優先權,若孕婦本人無異議,縱使丈夫有再多不滿也沒有任何法律立場進行阻撓。

